劳务公司资质证书?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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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孩子家务劳动具体有哪些
看孩子年龄的大小咯。
2—3岁。刚学步的孩子帮做家务,保持他们的兴趣很重要。适合的家务:给宠物餐盘添加食物;擦干净溢出来的果汁;将书籍、杂志放好等。
4—5岁。可以尝试新家务,并设定一个奖励机制,如适量给点零花钱或用小红花贴纸表示。适合做的家务:整理床铺;倒垃圾;清理桌子;浇花等。
6—8岁。学龄儿童已有相对强烈的独立欲望,建议父母制定个表格,家务完成后在上面做标记。六七岁时,适合的家务:给衣服做好分类;打扫地板;保持卧室整洁等。到了七八岁的时候,再增加一些任务,如收拾好生活用品;帮助择菜、拖地板、带宠物散步等。
9岁及以上。该年龄段的孩子已能做很多事情,奖励的吸引力对他们也小了不少。此时父母可能更要尊重他们的意愿,来继续保持他们的家务习惯。适合的家务有:帮忙洗车;打扫浴室、厨房;洗衣服;换床单;在父母监督下做简单的餐食,如煮面条、煎鸡蛋等。
Q2:湖北劳务派遣公司有哪些啊?
湖北劳务派遣公司-湖北春秋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中部人才交流有限公司
我知道有一家湖北大斌劳务公司。
湖北的不是很清楚的 河南的到事有一个叫 中欧咨询公司的 朋友之前合作过的 试试看吧 电话自己找一下 百度上挺好找的
劳动局吧,貌似前几天还搞了一批的
湖北宜昌\出国劳务,招聘,派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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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1、签订主体不一样
集体合同一般是由全体劳动者或者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全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效。
劳动合同是指个别劳动者单独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只对个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效。
2、签订内容不一样
集体合同主要是一些纲领性的,粗线条的约定。
劳动合同更加细化。
因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书面提出协商处理申请;
未提出申请的,劳动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按照国家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处理
Q4:亲戚找我做劳务公司法人代表我需要负什么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责任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通则》第43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8.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典型的案例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产生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建议:如果不是你非常信任的亲戚,我是建议你不要答应,因为法人代表,对外就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所承担的责任也是最多的,如果你答应的话,你可以请求亲戚给你一定的股份,和报酬。
你好,可以通过法人代表的名字来查询公司名称。
Q5: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包括哪些?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规定外,按下列规定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是指: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规定的货物,具体是指: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的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软件产品。其具体范围是指海关税则号前四位为“9803”的货物。 (4)含黄金、铂金成分的货物,钻石及其饰品。其具体范围见附件7。 (5)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卷烟。其具体范围见附件8。 (6)已使用过的设备。其具体范围是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农产品的具体范围按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1995〕52号)的规定执行]。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出口免税的货物。 (11)外贸企业取得普通发票、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农产品收购发票、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货物。 (1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2、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的下列货物劳务: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包括进口免税货物和已实现退(免)税的货物]。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3、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申报或未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具体是指: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对于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可以依照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放弃免税,并依照本通知第七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