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认定(怎样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劳务派遣劳动关系认定(怎样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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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网上怎么查是不是还存在劳动关系

您好!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员工与单位只要存在以下情形,即使未签合同也可确认为存在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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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怎样确认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根据你的描述:

到劳动监察投诉只是一个举报途径。你应该走正常的劳动仲裁司法救济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不需要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只确认单位是否拖欠提成。

你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和劳动监察、劳动局在一栋大楼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提成。仲裁委员会会结合证据做出裁决,该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不服裁决也可以到法院继续起诉。

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你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一般都和劳动监察,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提成。不服裁决也可以到法院继续起诉,只确认单位是否拖欠提成,在劳动仲裁不需要区分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希望对你有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劳动监察投诉只是一个举报途径根据你的描述。仲裁委员会会结合证据做出裁决、劳动局在一栋大楼里)申请劳动仲裁。你应该走正常的劳动仲裁司法救济途径,该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Q3:我没有签合同,有什么能证明我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1、如果办了社保,可以到你们的当地劳动局查询,只要能查到,就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如果没有办理社保,则你的工作服、照相、录像、人证等,均可以作为相关证据。

3、由于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给你3个月的双倍工资。

有劳动合同但未签不能证明我跟用人单位的关系,但有考勤记录或工资单也就能够证明.

社保可以作为证据 建议您尽快和公司签订书面的合同

Q4:离职证明上的日期和简历上不一致可以么

可以。

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作用:

(1)去社保中心转移社保时应出具的证明;

(2)发生仲裁时一项强有力的证据;

(3)证明工龄的一项依据(若员工没有进行档案托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你工龄凭证之一,利于你年休假的计算);

(4)应聘时应出示的证明,证明你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证明你工作经历的真实性

(5)领取失业保险时需要用到(单位需要到失业保险中心备案)----仅限非本人意愿辞职。

2、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应包括: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实施条例第24条) 3、建议:让用人单位写清楚你的工作期限,否则,可能会给你带来麻烦,和一些说不清的事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拓展资料

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证明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离职证明

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 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小公司、私营的、民营的、不正规的公司有可能会蒙混过关,但是想进国企、外企、世界500强公司、企事业单位、知名企业,一个月对不上就会直接拒绝入职,即使入职了也会被裁掉,并且没有任何赔偿,虽然听着不舒服,但事实就是这样,做人还是诚实点为好。

一是重新弄个假的离职证明,一般都不会去核实的,二直接把离职证明交上去,核实的人可能不会那么认真吧,通不过就实话实说,说这半年回老家,然后找工作啊什么的。有些公司要求严格,他一定要离职证明的,你也可以先试试说离职证明找不到了,如果公司还坚持要的话就把离职证明拿出来昭上面两条看着办吧

可以,但新的用人单位会有疑问,劳动者应如实解答,而且新的用人单位通常会以离职证明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Q5:如何认定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

认定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下:

1、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2、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劳务合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该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和其它形式。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立和存在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是否签订书面劳务合同,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