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劳务费(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呢,企业还要给劳务公司服务费,给员工不好吗?)
内容导航:
Q1:劳费是什么意思
谓耗费人力、精力或财力。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
劳调费是指在工程造价中,按照一定比例收取的,主要用于施工人员社保、三险等调剂的一项专项费用 比如,根据内蒙古工程费用计算规则中的规定:社会保障费费率为3.5%。社会保障费包括三项内容,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项费用,是由劳调费管理部门收取并向施工企业进行调节的费用,其费率为2.83%,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0.67%,由施工企业收取,用于为职工办理医疗保险
Q2:什么是服务费,帮我解释下,本来有403,有人支出我,130什么意思
服务费
金融机构因办理活期账户业务而向用户收取的月费。
服务费(Service Charge)
金融机构因办理活期账户业务而向用户收取的月费。
具体一点,你这服务费是你公司外包给别人的服务费呢,还是别的公司给了你一张服务费的发票?
企业年检费,会计事务所的审计费和服务费 管理费用-审计咨询费 年检费计入管理费用-其他
保洁服务公司开具的服务费发票 管理费用这个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可以是保洁费,也就是管理费用—保洁费!
社保劳动合同签订工本费及服务费 社保劳动合同签订工本费及服务费计入管理费用
Q3:劳务费是什么
一、劳务费是什么意思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二、劳务费和工资有什么区别
1、劳务费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2、简单来说就是劳务费用是指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因为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而工资,是个人从事非独立劳务活动获得的报酬。个人要与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个人个人要上班打卡作为考勤记录。
Q4:劳务派遣工向谁辞职?辞职能马上拿到工资吗?
下面是正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全套办法,包括用人单位应该给你什么,可能会发生损害你权益的事及处理办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单位给你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印章),否则用人单位到时说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说不清楚了。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37条和第38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你是劳务派遣工,请把《劳动合同法》第57-67条和第92条认真看一下。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向和你签合同的派遣公司辞职,派遣公司应该有驻公司的工作人员去处理,辞职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过后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到期可以结工资。或者看合同里有没有约定急辞的赔偿金额,参照执行。
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都是典型的骗子,头上有三个字“黑中介”。他们都经常拿着别的厂的招工牌在大街上招工。招到人就带到他们他们的据点,就要交钱啊,先在外面一个前台女的那里交了体检费啊报名费啊什么的,之后就到经理那里去面试,面试时他跟你说一些什么待遇之后就要你交什么统一的服装费啊培训费啊保险费啊!
向和你签合同的派遣公司辞职。
工资不一定能马上拿到,有可能当时结清,也有可能按照公司的规定20号发放,一般情况下是当时结清的。你可以争取一下。
Q5:为什么会有劳务派遣呢,企业还要给劳务公司服务费,给员工不好吗?
劳务派遣,逃避上部企业的各种法律责任,让下部企业承担,如员工的安全责任。同时,让劳动者的劳动价值被无情的剥削了一道,养活了一批有关系的中间人。另外,也让劳务派遣的人在单位里自我感觉到低人一等,无法体现劳动法中的同工同酬。
<< 上一篇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