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报酬如何缴税(个人代开劳务发票税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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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人给单位开票如何收税率和个人所得税?
1、个人给单位开票需要征收增值税(3%)及其附加税费和个人所得税。
开具经营性的发票,由税务局代 开发票时征收个人所得税。
开具劳务发票,由报销单位以支付劳务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注意】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3、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Q2:个人劳务费需要交税吗
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有开具劳务费内容的发票。否则,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支付劳务费需要取得有开具劳务费内容的发票。否则,需要代扣代缴税款。
Q3:个人到税务代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3%
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某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劳务报酬税率表级次级距税率。
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20000元20%;2、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
Q4:个人开劳务发票几个点
个人劳务发票的税率是3个点。
还有其他规定,这里有一个阶段值4000元,超过4000元,税费为20%。
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以及收入应当交纳个人所得税费用,应交的税款等于劳务报酬收入减去费用扣除额度乘以税率,劳务报酬项目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用。
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按照3%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缴纳地税局征收的附加税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缴纳地税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支付工资清单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实际就视同个人为一个可以营业提供劳务的独立体,因为这个独立体不是公司或个体户,所以需要代开发票。
此时,地税部门可能一同征缴其个人所得税。
Q5:个人代开劳务发票税点多少?
个人去税局代开劳务费发票个人的劳务费税率是3%,城建税7%,5%,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相关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如果在4000元以上的,需要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劳务费税率具体的使用方法如下: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直接抵扣800元的费用。
每次劳务费收入超过4000元的以后,收入额的20%,再乘以20%的个人劳务费税率。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2万元以上,但是不超过5万元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30%,速算扣除数为两千元。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部分,个人劳务费税率是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是纳税人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分一项劳动支出是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2、从管理方式来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5、从适用税率角度来看: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其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5)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例如:某著名学者,在本校开专题讲座,由本校付给他的讲课费,就应并入当月工资收入征税。如果外校聘请他去开专题讲座,付给他一笔讲课费,就应当作为劳务报酬所得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