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税率?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计税方式,对于多处的劳务费收入如何计税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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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19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计税方式,对于多处的劳务费收入如何计税划算?
这个问答,让我想起楼上邻居李先生,干净智慧勤劳,他的收入就是从多处取得,包括劳务费、保险佣金以及工资薪金!本文以李先生为例讲讲他是怎么根据税法计税的!
一、工资薪金
李先生就职于青岛某公司,收入丰厚且稳定。一个月税前收入8000元,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800元;李先生是家中独子,赡养80岁的母亲;近日,刚生的二胎;有房有车,且已还清贷款;身体健康。
每个月由青岛某公司作为义务扣缴人,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
代扣预扣个人所得税额=(8000-5000-800-2000-1000)X3%=0
解析:基本扣除数5000元每月;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800元;专项附加扣除:独生子女赡养母亲扣除2000元,抚育子女扣除1000元(刚喜得贵子,不满三周岁不得扣除,其中一子女5岁)。
二、劳务报酬
1、李先生业余时间通过网络在北京某公司写文章,获得广告分成收入每月10000元。由北京某公司为义务扣缴人每月次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
每月次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10000-10000X20%)X20%=1600元
解析:每月次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劳务所得-劳务所得X扣除比率20%)X税率20%=1600元
2、李先生在青岛某酱油公司做了份临时工,每月3800元,由青岛某酱油公司为义务扣缴人每月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每月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800-800)X20%=600元
3、李先生为青岛某某公司卖保险,一个月佣金有10000块。青岛某某保险公司每个月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
1)、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0000元(未超10万,免增值税);
2)、扣除后的收入=不含税收入X(1-20%扣除)=8000元;
3)、展业成本=扣除后的收入X25%=8000X25%=2000元;
4)、青岛某某公司代扣预交个人所得税=(扣除后的收入-展业成本)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000-2000)X3%-0=180元
三、年度终了次年3月到6月汇算清缴
是不是所有纳税人都需要年终汇算清缴?
分情况定。月次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税额的,年终汇算清缴并补交税金!月次预交大于汇算清缴的,汇算清缴并申请退税!下图是李先生全年收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额=(实际计税收入-年累计基本扣除数-年累计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年累计专项附加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额=(30万-6万-0.96万-3.6万)X20%-1.692万=21960元
应退(补)个人所得税金=汇算清缴税金-已预交税金=21960-28560=-6600元(负数退税,正数补税金)
建议李先生依照上例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每月已由义务扣缴人申报预交,收入明确!计税办法和税率也就相对固定,同时纳税义务已经确立,汇算清缴是对日常税负的修正和补充!依法纳税,诚信做人!
Q2:2019年新个税,劳务工资如何计算?无扣专项扣除计算方法:(11000*20%)*3%吗?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800)* 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每次收入额 * (1 - 20%)* 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1 - 20%)*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1:某翻译员一次取得翻译收入35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 = (3500 - 800)* 20% = 540(元)
例如2:某老师一次取得讲课费用5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 = 5000 * (1 - 20%)* 20% = 800(元)
例如2:某歌星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 = 40000 * (1 - 20%)* 30% - 2000 = 7600(元)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如下:
Q3:我要去开个人劳务票,税点是多少?11万
增值税3%,附征税12%,个人所得税1.5%,总共4.86%(3%+3%*12%+1.5%)
本人给一家游戏公司画游戏卡牌,对方要求提供发票,请问这个是不是属于个人劳动报酬范围内——如果游戏公司给你提供原材料和工具,你只是出劳动力,这个属于个人劳务报酬范围;如果原材料是你自己购买,这就属于商品交易。
个人劳务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下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 000元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每一次取得劳务报
酬所得...本人给一家游戏公司画游戏卡牌,对方要求提供发票,请问这个是不是属于个人劳动报酬范围内——如果游戏公司给你提供原材料和工具,你只是出劳动力,这个属于个人劳务报酬范围;如果原材料是你自己购买,这就属于商品交易。
个人劳务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佣金)、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见下表)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 000元部分 20 0
2 超过20 000 至 50 000元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 000元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于每一次取得劳务报
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减除800元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报酬4000元以上的,应减去20%费用后乘以20%的税率为应纳税额。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即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部分,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商品交易:
增值税3%,附加税13%(按照缴纳的增值税计算),个人所得税2%(各地有差别)
Q4:2019年年个税12万以上申报用什么税率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年所得12万申报,实际上还是依据的个人所得税法,并不是多收。只不过其他人是企业代为扣税统一申报,年收入12万以上人群多了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过程。zhidao如果单位合法扣税,那么个人申报也只是走流程,这是税务机关重点监控高收入人群的手段。
个人所得税一共有十一个项目。如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不同项目税率不同。可向税务机关咨询。常用的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计算方法如下:
2019年,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合并计入综合所得计个税。年收入减除法定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zhidao专项附加扣除、国务院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税,适用7档累进税率。
没有影响,税务一般会催促公司,不会催促个人。
超过12万要自己进行申报。这是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Q5:个人代开劳务普票综合预缴税费4.86%吗?后续还要上税吗?
这个问答的本质是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在最新一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之前,纳税人和义务扣缴人因“20%”的高预征率望而却步;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为合理降低税负扫清了所有的障碍!劳务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直就没有变,4.86%的综合征收率只是纳税义务的一部分!
一、完整的纳税义务
1、劳务费预缴阶段的起征点
劳务报酬的起征点为800元/月,月收入低于800元的劳务收入不需要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对于必要参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需要将不足800元的收入或者超过800元/月的收入,汇总其他收入累计汇算清缴!
2、超过800元/月怎么预缴个税?
超过800元且不超过4000元/月的部分,减除费用800元,乘于20%的税率,就是纳税人当月应当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超过4000元/月的劳务所得,按照超额累进税率执行,具体参照“劳务报酬所得税使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3、代开劳务发票预征个人所得税
现实经济生活中,税务机关普遍执行的预征税税种和税率如图表:
对于月收入低于10万元的纳税人,增值税3%从2019年1月1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附加是以增值税3%为税基,税率合计12%,因此等于3%*12%=0.36%,同时2019年的普惠性税优政策各地均已经减半征收;题中描述的4.86%,还在执行以往的税法和规范,有老调重弹的嫌疑!
二、预征1.5%的个人所得税,就不用再代扣预缴了?
1、预征税款与纳税义务
自然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劳务发票,其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过去和现在从没有发生改变。无论预征环节征收了1.5%还是其他不同地区的N%,均不能代替完整的纳税人义务。
完整的纳税义务就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使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超额累计税率计算得出的预缴和汇算清缴金额。也就是大家常说的“20%的税率”!
预征是指征收机关按照代开环节或者异地经营等因素,在“20%”的总额内预先征收1.5%(或者N%),尚有“20%”-N%的税款还需要代扣代缴或者自己申报预缴!
2、预缴税款与所得税汇算清缴
预征和预缴是两个概念!预缴是纳税人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之规定,按期(月)由纳税人或者义务扣缴人代扣预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预缴的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二者通常不相等!
单一劳务收入由于预缴阶段,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等税前扣除项目,预缴的税金与汇算清缴时计算的税款必然不相等,通常预缴的税款大于汇算清缴的税款,需要通过“多退少补”将多缴的税款退税!
包括劳务报酬的多种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金一定和单一劳务所得预缴的税款不一致。汇算清缴的税款根据纳税人的不同,实际税负可能大于20%,也可能小于20%!
三、现实经济生活中。义务扣缴人代扣代缴剩余的税款了吗?
现实经济生活中,大部分中小微企业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没有确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才是本文的重点!
1、错误的认识——劳务发票主导一切
很多中小微企业,错误的认为劳务人员开了劳务发票,跟其他报销一样!义务扣缴人有税前扣除凭证,入账和税前扣除都没有影响,再加上周围的义务扣缴人都这么干,少有义务扣缴人对自身的税务风控做出合理评估!
2019年4月1日开始,昆明地区税务机关对部分纳税人进行税务抽查。针对收到劳务发票,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付款人,限期补交本该纳税人应缴的剩余税款和滞纳金!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法规定只能对义务扣缴人罚款,没有说由义务扣缴人补税的!虽然这样的执行涉嫌征收机关违法,但是罚款金额和补缴税款金额多相似,两种措辞的经济结果都一样!
2、与劳动所得混同——造表发放劳务费
现实工作中,部分中小微企业为了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将劳务报酬当劳动报酬造表申报和发放。但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这部分“劳动所得”并未缴纳社保费。社保费由税务机关代征以后,其中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
一旦税务机关开展专项税务检查时,这样的操作很容易被罚款!
3、小结
综合上述因素,“4.86%”不是劳务人员的全部纳税义务,纳税人和义务扣缴人需要确实履行代扣预缴和申报缴纳的责任。在税务环境相对宽松的地区,税务机关也并没有据此入户证询。这恰恰是集聚了纳税人的财税风险。
四、合理降低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一点思考
一方面劳务报酬在预缴阶段必须代扣预缴或者申报缴纳近20%的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虚高,要合理降低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唯一的途径——通过汇算清缴降低税负。
例:劳务人员李某2019年1到12月份分别取得劳务所得3000元-30000元不等,分别计算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和汇算清缴后多退少补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代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按照劳务报酬代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表,每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从0到5200元不等,全年66000元的收入,实际预缴了10680元的个人所得税,约16%的税负,单一劳务收入属于非常高的税负,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劳动者在预缴阶段只能遵照税法和相关规定执行,熟知税法和适应环境,用好法律规定,次年参加年终汇算清缴,将多缴的税款退税。就能合理降低税负!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纳税人足额足项申报个人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教育子女、住房贷款利息、租房支出、继续教育、大病支付),同时享受5000元/月的基本扣除,不仅仅针对劳务报酬,所有的综合所得项目均可以降低税负!
劳务人员李某每月预缴个税税款,全年累计预缴10680元。通过年终汇算清缴,基本扣除5000元/月*12月=6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2000元/月,全年24000元。2019年全年收入66000元,税前扣除合计8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0,不用上税!
但,每月预缴税款累计10680元,属于多缴的部分,可以在汇算清缴期,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退税10680元。最终实际承担的税款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