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关于劳务分包开票缴税的问题)

建筑劳务分包开票内容(关于劳务分包开票缴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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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分包开票缴税的问题

你单位是总包的话可以分包,如是分包的话就不能在分包了,即使是又分包出去,也要全额纳税。只有总包方是差额纳税

Q2:建筑劳务分包公司给建筑公司提供劳务,在外地的工程需要预交税款吗?开票内容是劳务费

需要预缴2%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及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各个地方税务局要求不一样。

Q3:建筑工程中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给别人,开票开什么明细比较好

劳务发票指服务业统一发票务应税项目写明的是提供劳动。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建筑业发票: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建筑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第二十七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Q4:关于工程承包与分包开票及缴税的问题

1、你公司属于总包方,A公司属于分包方。

2、A公司再开票,不需要另行纳税;A公司应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开票。

3、你们应该向A公司出具代扣代缴税款证明,以证明已代扣代缴A公司税费(营业税、城建、教育费附加等)。

Q5:建安业劳务分包如何开具发票

总包方开一张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给分包方,并把自己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提供给分包方一份.分包方还必须拿了分包合同和自己的地税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机构所在地地税机关给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工程所在地地税机关开发票

到工程所在地申报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一份。

2.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人代表身份证一份。

5.公章。

6.门前税局的完税证复印件一份。

7.填写一式的《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审批表》。

8.总包的发票复印件。

9.总包的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10.三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

如果结算款高于合同上的款数,还要工程结算单原件和复印件,原件要加盖总包的公章。

将以上资料复印件、表单,加盖公章,交到工程所在地所属税局,审核后开具发票(不开完税证,已由分包代缴)。

给回二联《跨区经营项目登记表》,将其中一联再交回门前税局,另一联自存。

依据: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条例第十一条中取消了原“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新营业税条例下,建筑安装业务总承包人对分包收入不再负有法定扣缴营业税的义务,而应该由分包方以其取得的分包收入全额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不管总包方与分包方间关于税金负担问题如何约定,均改变不了分包方营业税纳税义务人的性质,故分包单位应当向总包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