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经营范围怎么写(请问公司经营范围里有建筑劳务分包,但是没有办理劳务资质,这样的情况可以开具劳务发票吗?)

劳务费经营范围怎么写(请问公司经营范围里有建筑劳务分包,但是没有办理劳务资质,这样的情况可以开具劳务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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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问公司经营范围里有建筑劳务分包,但是没有办理劳务资质,这样的情况可以开具劳务发票吗?

如果发生提供劳务的业务,是可以开具提供劳务的发票的。但是,如果经常发生提供劳务的业务,建议最好尽快办理劳务资质,否则会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非法经营,会被处以高额罚款的。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Q2:农作物种植的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发票吗

农作物种植的经营范围是可以开劳务发票的。

扩展资料:

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的有: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7、清洁服务;8、家政服务等。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Q3:餐饮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是中餐和零售,能不能开劳务费发票?

可以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Q4:什么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

以下经营范围可以开劳务费:1、专业承包、劳务分包;2、劳务服务、经济信息咨询;3、商务咨询、投资咨询;4、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的销售;5、为国内企业提供劳务派遣服务;6、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7、清洁服务;8、家政服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一)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

(二)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

(三)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作出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Q5:个体户如何开劳务发票

您好,我是上海灜和律所与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您也可以再详细描述一下问题,稍后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