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务合同?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签订劳务合同?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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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首先

1、你和公司签了几年的合同?如果在3年以下,那合同中规定的半年试用期是违法的。

2、一般在试用期间辞职需提前3日通知公司就可以的。

3、公司追究你责任必须在合同中有关于出现违约如何赔偿的具体条款,就算公司追究你,你可以以试用期规定违法为理由视合同为无效合同,公司也不会因为这点小事较真。

4、至于公司是否发你下个月工资,等你拿到钱,再提出离职更保险。

最后,半月就发钱也算是上发薪,这样的企业很不错了,一般企业都是下发薪,有的还压1个半月。斟酌。

Q2: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可以直接走吗?

签了劳务合同想辞职不可以直接走。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Q3: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自动离职嘛?对以后的工作会有什么影响?

67"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对擅自离职的,以旷工论处,可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给予除名处理的规定是一致的。因此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以内,本人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均属无故旷工行为,况且旷工时间已够除名规定的期限,所以可按除名处理。

都那么久了,还解除什么合同。公司想你 去上班是实。

自动离职你工资都不要还怕什么。不知道有多少人自动离职的。我那么多次离了不照样找工作。

,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就要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才能去参加新的工作,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首先要批评你的是,那种做法过于冲动,也叫对自己不负责任。不过事情过去就算哪,自己反省一下在哪些地方做得不对,为什么和同事与上级关系处得不好。这是很重要的,因为以后面临的工作岗位如果碰到类似的问题,难道还是一气之下什么都不要,自动走人吗?这不叫“英雄主义”。

二、这种方式离职,一般情况另外公司是查不出来的,自己的应聘表上最好也不要填写这个工作记录。因为不管哪家公司,都会很忌会你这种方式离职的员工。至于那份劳动合同,你走了,自然就不存在哪。没有对前家公司产生很大的利益影响,公司是不会来追究个人责任的。

三、健康证如果自己有办法还是去原公司拿回来,可能大部分公司都需要,要不自己重新办理。社保方面也没多大关系,只要原公司把你社保停哪,你在新的公司就可以重新办理。

补充回答:

1、对你新的工作不会有什么影响,自己就当作一回教训与经验吧

2、劳动合同在你离职后会自动解除

3、不能查出你是因为那种情况离职,只要你自己不说;

4、如果应聘上哪,可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5、以后交五险一金没有什么影响,放心好哪;原公司在你离职后,会自动把社保给你停哪,你进入新的公司,如果有社保,继续办理就行哪。

Q4:签订劳动合同后能辞职吗

首先要看你的合同是否有注明,一般合同都会对乙方有约束的。其次你是否有押金保证金这些交给单位的?另外如果你的工作具有保密条款的,公司可能可以依法追究和索要赔偿,所有这些应该在合同上都有的。

看你们Hr的看法

合同上没写就不用违约金,不过当月工资估计也没了

可以的,没钱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辞职,未签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30天来辞职,如果你们领导实在强逼,你可以结合劳动法和法律来保护自己。

当然可以辞职啊!至于违约金问题,你看看合同上有没有写明。没有的话,去问问人事部门或者身边同事

Q5:和公司签订一年劳动合同,中途是否可以随时离开这里呢?

可以。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通常简单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并有比较充分理由,特别是想急辞职的,要说明原因,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法律规定是提前一个月的,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若有以下情况,可随时解除: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没有以上情况,正常离职的话,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题主说的他是产线工人呀,评论区大佬注意区别一下,我的回答主要针对工人们,管理层最好不要自离…

以下是原回答:

随便走,以前我也是怕有啥法律责任,一般都是提前一个月说要辞职,然后再过一个月再办离职手续。

现在……只要不想干了,只要不在乎那半个月工资,只要以后不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随时可以走,招呼都不用打的那种。

这种在我们这边叫自离,有些公司会扣几天工资,然后把剩的发给你,有些直接不发当月工资。

后果嘛,可能你们的班组长会给你打好几个电话,不接就是;可能你以后都不能再入职这个公司,这么黑不去也罢;可能你下个月没工资拿,那点工资……说到这里就另外提一下,劳务派遣大部分的劳务公司会吃回扣。什么意思呢?就是公司给你开17/小时,每月钱会打给劳务公司,然后劳务公司按低于17/小时的价格给你算工资,然后有些黑心的直接在你工资条上打上扣了五险一金,其实,根本就没给你买!!!然后等你半年后准备辞职,发现没买五险,有些就去找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就拖拖拖,拖到实在拖不下去了,要么给你补上五险,要么就把多的钱还你。那么多少人能耗到劳务公司能还你钱呢?我估计20%左右吧,剩下的80%,比如十个人中有八个人,一个人每个月400,半年就是19200元!直接进入劳务公司的口袋。

不过现在嘛,广州这边已经不准出现劳务工了,大多数是正式工和临时工。但是还是有部分公司存在劳务派遣,只是说法不一样了。

每个月每个公司基本都有人自离的,上到工作好几年的,下到才入职的,每个人都去追究责任的话,人事部不得累死?不过那种技术工种另说,涉及公司技术和机

固定期限合同,要看你们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有没有签违约金。如果没有相关条款,就可以按劳动法来履行了。劳动法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的不受是否签订的是固定还是无期限合同的限制。如果提前给离职给给单位造成损失或必要的支出,可以要赔偿,但单位无论如何都要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