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伤管辖法院(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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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给人干活受伤而截指,雇人者应当赔偿多少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医疗费
你好!
要看截了哪根手指,在区分伤残等级上每根手指都是不一样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2:提供劳务信息,如有工人受伤是用人单位负责还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负责?
工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当然要用人单位去负责,用人单位要为工人配备工伤保险,还需要负责起工人初步的医疗费用和各种慰问支出。
提供劳务信息,如有工人受伤是用人单位负责。
公司和劳务一起负责人
看是否有劳动合同,合同跟谁签的,谁负责,不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aq
劳务信息只是为你提供信息的
但你工作是为了施工方和用人单位的
除非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有特别约定,工人受伤肯定由用工单位负责。
Q3:雇佣关系中提供劳务者受伤,其中还有一个劳务介绍人,这个赔偿怎么处理
签劳动合同没 如果签了可以按劳动合同来索赔 劳务介绍人只起到桥梁作用
你问的是一个用工主体的问题,你可以仔细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必然是一个组织而非个人,比如我找两个工人给我家装修,约定好装修2个房间,这个行为属于雇佣行为,关系应当是雇佣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而是受民法的调整。
如果你个人雇佣人员做一些工作,那么你应当为他们缴纳商业保险而非社会保险。当然了社会保险你想缴也缴不进去!
劳动合同是不用签了,不过最好签订协议。
这一切你都要仔细看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后再执行啊。
Q4:“临时雇工”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属于工伤。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
这类案件,判断的关键在于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原因”三工的认定。而对于劳动关系的判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满足用人单位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于用人单位及其劳动关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附《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根据其所提供的劳动内容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如果否认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要先提起仲裁进行劳动关系认定。认定劳动关系时关键,劳动者可以提供包括:工作服、工作证、工资卡等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前不久,我被一家公司临时雇用为其翻修单位围墙,工期为5天,按天计算工资。在施工过程中,我不小心被砸伤,花去医疗费一千多元。我听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就向该公司询问。但得到的答复是我跟该公司为雇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我不能申请工伤。
读者 李军 李军 从你的描述看,你不能申请工伤。
临时雇用关系是雇用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你与该公司之间仅存在民事雇用关系,而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你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既不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也不与其他职工一样享受社会保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你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当然,你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尽管不能认定工伤,但对于雇用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 程永杰 董兴
Q5:雇佣关系中雇员受伤的赔偿问题
1、C可以同时起诉A、B,
2、可以申请先于执行一部分费用
3、起诉AB的法律依据为侵权责任法、人事损害司法解释、建筑法等(首先雇主A对雇员的直接责任,其次是发包方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B,要承担连带责任)
做伤残鉴定,找a和B赔偿。
可以将A 、B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
可以找A和B赔偿。做个伤残鉴定。根据老人的条件可以申请先行执行。
不合理,可以告他,在,回家途中也是上班时间,劳动法有明文规定,你是工伤,医药费、第二天如果你不上班的误工费都得有他出,还该给营养费。
C起诉B,要求B赔偿医疗、伤残等费用。C可要求法院先行给付医疗等有关费用,伤残赔偿待伤残等级鉴定后,依法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