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协议一般签几年(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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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员工可以随意辞退吗
劳务派遣员工无过错的,是不可以随意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相关赔偿金。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余情形。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没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Q2: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解聘个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个理由是成立的。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单位虽然同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你刚上班十五天,仍然在三个月的试用期内,故,公司可以以你工作速度慢而解除劳动合同。
Q3:企业能够任意辞退签过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吗?
是绝对不可以的。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出现被辞退又不在上述范畴之内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找律师帮助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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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劳动合同到没到期,如到期,可以要企业给经济补偿金
Q4:企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是否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
案例解析:本案例中,黄女士的仲裁申请会得到支持。劳资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物业公司与黄女士之间,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代替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双方为劳动雇佣关系。物业公司在招聘黄女士时并未通过劳务中介公司,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签订正规劳动合同,同时还应为黄女士缴纳社会保险费。物业公司自认为与黄女士之间是劳务派遣关系,所以公司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不承担相关义务,这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曲解,对“劳务派遣”的误解。劳动派遣关系或劳动雇佣关系只是用工的形式和途径不同,不管是何种原因,因员工的过错而解除劳动关系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如果单位无法举证的话,只能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经济补偿方面,黄女士共计工作2年零7个月,因被无故辞退,应经济补偿3个月的工资;此外,公司要求黄女士立即离职,应额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
这样操作,的确不符合法律规定,存在风险隐患。1、公司直接招用劳动者,应签订劳动合同。贵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的做法,不合法。2、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将公积金、社保金等国家明文规定应按规定基数缴纳的费用一同计算在月薪中,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求职者本身的利益,同时也侵害了社会统筹这一公共利益。一旦日后发生争议,用人单位不但要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还将面临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建议贵公司调整薪酬结构,依法办理用人手续。以上意见和建议,仅供参考!
不可以。
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据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
首先,劳务派遣的情形下,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其次,用工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直接主张赔偿权利。
Q5:据说就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前三个月也是自由的,可以辞职,公司方面也可以辞退员工,是这样吗?
这样的说法不科学。
没有什么“前三个月是自由的”说法,《劳动法》只规定试用期里,员工和公司可以彼此无条件解除合同,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长短根据合同期来决定,一般一年期的合同只能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6个月的试用期必须是三年以上的合同才可以约定。
试用期内,员工或公司要解除合同的话,只需提前3天通知对方即可。
合同期内,过了试用期,员工要解除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后即可离职,公司要解除合同的,除了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给员工1个月平均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以外,还需要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满一年给于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补偿金,不满一年满半年的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安半年计算。
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不论什么情况下都是自由的,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但是劳动者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不可以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则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资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并没有什么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正式员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提起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话,可以主张赔偿金。
一般来说是要签定合同的,如果你是在适用期,你提前三天口头形式提出辞职,要求厂商支付你从上班第一天到你离职那天的工资,如果你不要钱走人就是
只要是签合同的都要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确认人事人员收到你的辞职书面申请。两份,保留一份给自己。就可以一个月后辞职。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申请。法盲认真看看劳动合同法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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