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劳务合同(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立马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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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立马离开公司
可以,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比如说你想4月1日走,就要在3月1日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如果当月提当月走可能那个月的工资就没了。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在试用期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理论上是可以的,目前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没有违约金的,按照劳动法,员工离职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申请,但是即使立马走人,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另外下次签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合同上应该明确规定试用期和转正工资,这样方便以后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必须走 这种公司 不值得工作
Q2:刚签的合同想辞职了
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行,时间到就可以要求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了一年才签的合同,还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有的地方超过一年劳动部门就不支持了,看你的运气,可以咨询当地了劳动部门比较准确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提前一个月向单位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缴纳的保险和你辞职没有关系,如果你关心绩效考核奖金那么不妨等绩效考核奖金发了以后再提出来
按照公司正常辞职手续办理辞职
1、首先要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应?也就是说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如果是不定时工作时间以及综合计时工作时间,需要劳动鉴定部门盖章方有效。 2、劳动合同如果合法的话,那就和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同意你提前辞职,意味着公司不追究你违约的责任,只要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办理即可,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离职,那么你将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违约金。 4、一般情况下,只要有人接替你的岗位,公司都会同意辞职的。关键看你和公司协商的结果以及你的工作是否有人接手? 希望可以帮到你
Q3:早上刚签的劳动合同,下午想不干了。可以直接走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一致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可以直接走,看看合同中关于违约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仲裁的内容,就去仲裁部门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一致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条款如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如果劳动者想辞职,就先查看劳动合同书内的试用期规定,如果在试用期的,那么劳动者提前3天申请辞职即可。过了试用期,那么必须提前30天申请辞职,办理离职手续,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能离开公司。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可以。
为什么不想干了?
入职了(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单位员工了,是单位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一家单位允许员工说走就走的。
凡事有始有终,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除非有特殊原因,比如限制人身自由,从事危险无保护劳动等。
Q4:签了3年劳动合同,我现在想辞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辞职的,不过得提前通知公司才可以,要是你直接走了公司来不及找人接班,这样会造成损失的,所以这个义务你要遵守。
你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公司领导就可以,这样30天的时间做工作交接什么的,到时候就可以走了。
违约金的问题吧,这个法律上有规定,除非是公司出资培训你的,就是为你花钱让你学习专业技术什么的,约定了服务期这样的才有违约金,或者就是竞业限制,其他没有违约金。
你和公司领导好好商量一下比较好。
单位经常拖欠工资,你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申请辞职,根据本法第46条第1款、47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只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就可以了,没违约金,除非你们签的合同上有写此项!!
走正常渠道辞职,是不存在违约金这一说法的,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就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都是可以的,但是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Q5:请问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走吗
首先我要说的是不懂法律的不要给楼主瞎支招,根本不用支付违约金。
法律规定是一般情况下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不过你先和公司商量商量,特殊情况下如果单位出现了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你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果你强行走人,单位就会以违约责任告你,会让你赔偿因为你走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好好和单位商量下
可以,和公司交接一下,不用非得一个月。
可以,违约金肯定要支付,工资按说要给你的,不给可以找劳动中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员工要辞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不过,你宁愿放弃一个月工资也要走人,是你自己放弃自己的权利。不用支付违约金。(但如果用单位对你进行了培训且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服务合同的且在服务期内,你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想现在就走,就必须支付违约金,至于这个月的工资是否能够给你,得看公司的内部规定。
可以,但又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走 但是最好还是和公司协商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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