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劳务协议(即将退休,(五个月,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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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公司返聘退休员工一直没有签订合同,也没有签劳务协议,但是每月工资是照常发放的,福利待遇都一样
对于退休返聘,不受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调整,一切按照双方协议执行,可以不给补偿,也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因为退休职工已不属实法定劳动者,所有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条款不再适用,不需要另外支付赔偿。
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按劳务关系处理,没有办理的,各地规定不一。
单位和退休员工间无合同无协议,双方没有具体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没有了违约赔偿的前提。所以要公司给予u员工其他补偿比较困难。
Q2:请问,企业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企业工作,如果企业不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违法的?
不违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据此,企业不同他签订劳动合同不违法。但企业可以和他签订雇佣合同。
比如,你是男性,现行规定是男满60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是55周岁),则你在60周岁出生的月份的月底,劳动合同自动解除,企业不需要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你则从下个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前提你满足领取条件)。
Q3:即将退休,(五个月,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劳动法。
1已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不续签单位应担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只要没到退休年龄,单位不续签的就要支付补偿金,到了退休年龄不续签的没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4:单位雇佣退休人员,不与之签订劳务合同,是不是属于非法用工?
这个不属于非法用工
非法用工是指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务工者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非法劳动关系。常见的使用童工,未经备案登记招用员工,外籍员工未经批准在国内工作等都属于非法用工。
也就是说非法用工的前提是劳动关系
而
单位雇佣退休人员
不是劳动关系
Q5:退休人员再就业,单位未与其签它任何劳动或劳务合同,现被单位辞退,可以要求赔偿吗?
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因此不能因为被辞退要求赔偿。
不能,退休人与单位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只能是合同关系。
下次老人家找事做,后辈要看看相应的合同条款,看看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对等。
你好!
有关补偿的政策不适用于退休人员。是否给予补偿应当按照你们双方的约定办。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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