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和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三者定义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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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都是什么意思啊?公司想要找人代招聘属于劳务派遣还是劳务外包啊?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劳务派遣是是指由劳务公司代用人单位进行招聘或培训的工作,而合同是签定则是与劳务公司签定。而劳务外包则是直接把公司内部的部分或者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对于公司而言,想要省心的话就是采用劳务外包,但是这样耗资比较大,但是劳务派遣则是由劳务派公司招聘,由用人单位管理。
我是来看评论的
Q2: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三者定义有何不同
那么劳务派遣模式、劳务外包模式、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这几种模式,在税务上有什么规定呢?,企业需要取得怎样的发票作为核算和扣除的凭证?取得发票时候应该注意什么?
劳务派遣
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对劳务派遣服务的定义,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通俗的讲就是派遣员工不是你单位的人,不和你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只是派到你这里干活的,你按约定支付劳务费就行了。当然,你接受的是劳务派遣单位提供的服务,应该取得发票作为合法的扣除凭证。
财税 【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中关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对劳务派遣税目是这样规定的:
我们可以看出,劳务派遣属于现代服务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是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但是我们知道,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最主要的成本就是劳务人员的工资、社保,这部分是无法取得进项抵扣的,所以如果全额对其征收增值税,对这类公司来说就是巨大负担。
所以,财税 【2016】第47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中关于劳务派遣有了差额征税的规定,二哥用图给大家归纳一下。
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你既可以选择差额计税,也可以选择全额征税。差额计税就是有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但是扣除这部分你就不能开专用发票了,因为你扣除部分是没有交过增值税的,开专票给下游抵扣不合理,所以只能差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下面这组就是劳务派遣发票,它的开法是差额部分开的5%的专用发票,扣除部分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当然还可以利用差额开票方式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劳务接受方取得发票后,专票部分抵扣就行了,其他部分计入相应成本费用即可。
实际工作中还有一种安保服务,安保公司派安保人员到公司服务,财税[2016]68号 规定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举例说明一下:
2018年10月我公司从A公司取得安保费用21000,其中保安人员的工资计社保等费用18240。我公司选择差额征收,简易计税。就这笔业务,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21000-18240)/1.05*0.05=131.43
开票
我采用新系统差额开票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按规定,因为扣除部分18240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得全额按照21000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规定开一张21000的差额发票。
财税〔2016〕47号 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纳税申报
1.确认公司安保服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 2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安保服务收入 20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计提) 1000
2.确认安保服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安保服务成本 1824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社保等 18240
3.取得相关工资、社保缴纳凭证时候扣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扣除) 868.57
贷:主营业务成本 868.57
4.申报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缴纳) 1000-868.57=131.43
贷:银行存款 131.43
可以看到,实际缴纳的税款和发票的税款是一致的,这就是在分录上实现了差额纳税。
纳税申报
1、填写附表1,将开票数据直接导入附表1相应栏次
可扣除的工资社保价税合计18240填写在9b行12列
2、填写附表三
3、主表自动生成
客户拿到我的专用发票,只能按票面的税额抵扣进项税131.43,当然金额部分客户是直接计入劳务成本了。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企业将其人力资源部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外包给专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由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代为办理人员招聘、档案管理、落户、社保开户、发放工资、培训等工作,类似于人事代理。
从财税 【2016】36号,我们可能会以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也和劳务派遣一样属于现代服务下人力资源服务的内容。
因为36号文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是指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人才委托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的业务活动。这里的人才委托招聘其实就是人力资源外包的一种。
但是财税 【2016】第47号明确了,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所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一个经纪代理行为。
同时47号文规定,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注意这个描述和劳务派遣是本质不同的」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用图来给大家表示一下
人力资源外包和劳务派遣是有本质区别的,主要就是看人是属于谁,劳务派遣人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而人力资源外包,人是属于委托方的,委托方只是委托外包公司代理其工资发放,社保缴纳,人才招聘等事宜。
本质的区别也使得他们在增值税缴纳上也适用不同的税目。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服务,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是经纪代理服务。
而在开票方面代理部分没有问题,一般纳税人开具6%/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是工资、社保部分开票存在争议,按照47号文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但是实际开票时候这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选择什么编码开具?选择什么税率开具?存在争议!
人力资源外包就是一个经纪代理服务,代收代付的工资社保本身就不是销售额的构成,根本不存在差额纳税的前提。
个人认为,其实这部分都可以不用开具发票,直接以工资表通过代收代付款向委托方结算,委托方根据结算单和银行支付凭据直接计入单位的职工薪酬。
其实你再换个角度思考,人力资源外包不就是给点中介费让对方发工资嘛,对方提供的就是一个代理服务而已,本身你职工工资部分也不构成对方的收入,这个和劳务派遣是本质区别的。所以开票上也应该有所区别。
劳务外包
是指企业将公司内的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机构,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职能工作内容。
劳务外包其实是一个大概念,在36号文附注也找不到对应的税目,如何看一种劳务外包属于哪个税目应根据不同的外包业务的要求。
劳务外包如果是发包给建安行业,实质就是建筑劳务分包,那么这样就按照建筑业税率10%计税。如果是劳务外包给机械加工,那就是属于外协外扩,按照加工修理修配税率16%计税。其他的劳动力外包就属于人力资源服务税目下,按照6%计税。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又不同,劳务派遣提供派遣工,而劳务分包提供的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对劳务派遣而言,只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派遣工完成工作量的多少与劳务派遣公司不相关;
对劳务分包而言,发包方需要的是分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结算方式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分包签订的是劳务分包合同,结算方式是工作完成量乘单价。
Q3:劳务外包是什么?
就是A公司雇用你来上班,但是你的合同,人事关系外包给B公司,B公司一般都是人力资源公司,专门从事劳务外包等工作的。其实说白了 就是A公司把钱给B 公司 ,然后B给你发公司,实际上你是B的员工,在A上班,B公司会扣除你的工资中的一部分作为回报,所以外包在我看来就是“临时工”的代名词。。。原来我就在一家公司上班,就是外包编制,待遇跟正式的差很多,还被鄙视.......这只是我个人理解,不作为权威回答,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你所说的劳务外包其实就是业务外包,它不同于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由承包方全权承担所有的风险和经济责任,自负盈亏,发包方不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而劳务派遣只是一种灵活、便捷用工方式,一般由派遣公司承担用工风险,法律责任,而用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有些业务外包风险大,比方说工作条件差、强度大的工作,如建筑、装卸搬运,会引起很多工伤或劳动争议,所以在业务外包时需慎重权衡风险与收益。佛山市扬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相当于国外的汽车发零件到中国来组装。
Q4:劳务外包工和劳务派遣工有什么区别,
劳务外包:是指核心内容是发包方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方完成,发包方按照约定向承包方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方的非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用工关系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不仅仅是工作上的不同,还有以下区别:
适用的法律是不同的。劳务外包适用合同法,而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
承包主体不同。劳务外包承包商可以是个人单位也可以是公司,当然我们建议以公司形式进行承包,因为个人承包会被认为劳动关系;而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设立,注册资本、注册场地以及相关的资质等等。
劳动力管理的主体不同。这也是最大的区别,需要外包的企业对承包单位的人员不直接管理,工作时间以及内容均由劳务外包公司进行管理,只要最终按照要求完成工作即可。而劳务派遣则是用工单位对劳务派遣的员工进行工作内容及时间的确定,要求员工严格按照用工单位的工作形式和时间来进行工作。
Q5: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有什么区别呢?
劳务派遣是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需要一定条件的企业才具有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资格;标的是劳动者,员工与用工单位是劳动关系;员工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共同管理,一般以用工单位管理为主;员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动派遣经营企业与用工单位共同发放,如果员工利益受到损害,由劳动派遣经营企业与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劳务外包相关业务是将非核心业务外包,参照《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承接劳务外包工作的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标的是劳务,员工与用工单位是普通合同关系;员工由劳务外包经营企业管理;员工的劳动报酬由劳动外包经营企业发放,如果员工利益受到损害,由劳动外包经营企业承担责任。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劳务外包:现在对于企业而言,有一种很省心的人事管理方法,就是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叫做劳务外包。
一种是你受雇于别人被派去工作,一种是别人把项目承包给你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