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项目(劳务派遣赔偿标准是多少)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赔偿项目(劳务派遣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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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提供劳务者受损害纠纷如何处理

1,受害者可以直接起诉实际侵权人,或者在起诉雇主过程中追加实际侵权人为被告。2,雇员(提供劳务者)在雇佣活动中受第三方侵害造成人身损害,应当以第三方(实际侵权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以雇主为被被告起诉的,雇主在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3,《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Q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要赔偿:该事故的住医院治疗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精神损失费一般是不能得到。

一般情况下,雇员在工作中遭受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由被告1承担赔偿责任,被告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好!

1、住院医药费是由乙方支付。

2、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支付误工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

雇工在工作过程中自身受到损害,由雇主承担。雇工如果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情形,雇主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损失包括 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精神损失不支持。

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Q3:劳务纠纷赔偿问题

1、你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

2、如果你没有接受过单位的专门培训,又不属于竞业限制或保密岗位,没有签订过“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但劳动合同内如果有要劳动者交纳违约金的条款,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无效合同或无效条款,你根本不应该支付违约金。

3、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依据上述规定,单位人为制造障碍,不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违法行为。要尽快解决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你支付了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了,到时再扣你的保险档案,你可以向劳动机关反映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提示你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原得提出辞职就可以了(建议你采用邮政局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辞职信,这是为了防止到时候招行说你没有提交书面的辞职信而处于被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十五天内必须为离职人员办理退工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还来的经济损失。所以你不用承担违约金的,祝你好运。

你只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超过三十日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你签的是竞业合同则付违约金。

1、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辞职,就可以辞职了,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但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2、你们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劳动法有严格要求,是不允许随便约定违约金的,仅就负培训费用为限可以约定违约金,无培训的不能。

3、你单位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工商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

Q4:工伤与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是如何划分的

1. 工伤案件是劳动纠纷案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者责任案件属于普通的民事案件;

2. 劳动案件应当申请劳动仲裁,普通民事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诉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费用,要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赔偿。 劳务者受害责任,是指个人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的前提下,提供劳务者因劳务活动而受到伤害,在提供劳务者向接受劳务一方主张损害赔偿时,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Q5:劳务派遣赔偿标准是多少

1. 如果是用工单位倒闭,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工单位只需将劳务派遣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新到新的用工单位上班。

2. 如果是劳务派遣公司倒闭,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 以下是支付标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4.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5.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6.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7.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以上的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劳务派遣公司在破产之后,职工肯定是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破产的时候,那么劳务派遣出去的职工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1、按照合同履行地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第标准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