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什么是劳务合同?
内容导航:
Q1:劳动合同与劳动承包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 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由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工,自然就不需要上保险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但是,如果该单位接纳了某个人成为该单位的员工,发生了事实的劳动关系,而签的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性质,只是把合同的名字写“劳务合同”,该合同仍然按照劳动合同来执行,该单位仍然应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员工上各种保险,办理住房公积金。另一方面,如果一些单位利用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把该员工当作正式员工来安排工作,但在签订合同时,签订了真正意义上的劳务合同的话,该单位存在着违法的行为,要另当别论。最后,如果该单位确实只需要与某个人建立劳务合同的关系,该单位也只需要按照劳务合同来支付劳务费,不存在其他的费用。
劳动合同与企业承包合同的区别:
在企业法中,承包合同分为企业外部承包合同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其中企业外部承包合同,也可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双方分别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合同内容以企业财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为核心;而在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则分别为企业和职工,合同内容是以劳动力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2、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合同目的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目的是为了采用责任制的方式,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创造企业效益,而劳动合同目的主要是确立劳动关系。
(2)合同内容不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以经营管理责任制为主要内容,而劳动合同则以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为内容。
(3)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身份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作为劳动者在其承包经营范围内是生产经营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只是劳动者和被管理者。
(4)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责任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要对所承包的生产经营成果负责。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只对本人所担负的生产经营任务负责。
(5)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收入性质不同。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劳动者作为承包人,其劳动报酬收入兼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性质。而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作为职工,其所获得的收入只具有劳动报酬的性质。
Q2: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赔偿方面有何区别
一样,没任何区别
有区别,劳务合同不等同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并不是劳动合同法的范畴,因此在这方面缺乏相关的规定
都一样啊,要看你合同具体是怎么签的
Q3:单位和个人签劳动合同和签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签订,履行,如果将来出了问题,争议,也是参照看劳动合同法进行解决的,有一些必须条款。涉及员工切身利益。而劳务合同是经济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不能套用劳动合同法,有时候,由于不具备签订劳务合同,或不符合要求,企业违规签订,造成争议后,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会认定为劳动合同,
公司与普通服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是合不合理的问题,而是违反了劳动法规。
这样的后果会很严重。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务合同只适合用人单位与下列人员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签订:
1. 退休人员;
2.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且从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
除此之外,均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受劳动合同法保护,与用人单位存在隶属管理关系,目前有很多单位为了回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各项社保和补偿义务,会以签订劳务合同为名,替代劳动合同。认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不是只看合同名称,而应以实际用工形式为判断标准!如果被认定劳务关系,则得不到保护!
劳动关系有劳动合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同的用工形式
劳动合同用工是直接用工,劳资双方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也是主要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工属于间接方式用工,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再根据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劳动者实际由用工单位管理使用,属于辅助补充性用工
无故辞退时,都属于违法解除,由用人单位(不是用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间是劳动关系,如果企业与个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比较简单,你提供劳动,公司提供劳动报酬,劳动关系涉及到五险一金,更倾向与保护劳动者,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首先劳动者必须是法定工作年龄内,16-60周岁之间,如果超过60周岁,就只能是劳务关系了,低于26周岁,算用童工,是违法行为。
Q4: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
劳动合同关系,就是劳资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劳资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关系只是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劳动关系不仅包括劳动合同关系,还包括劳动监督关系,劳动管理关系等很多中,所以,劳动合同关系只是劳动关系的一个下位概念......
Q5:什么是劳务合同?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