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底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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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的签订
1、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无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从“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法律要求来说,你公司没有履行责任,并应该为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劳动法保护弱势群体,作为劳动者的你自然属于被保护对象。因此,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你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支持你的依据。也就是说,只要你需要,就可以依此要求公司履行义务,如果你反对,这份合同就是废纸一张。
3、拥有这样的合同对你是十分有利的。这也是你公司违反劳动法所必然面临的后果。
4、本着待遇水平依照工作所在地的原则,你的社保和公积金等等,原则上都应该依照北京的标准。不过如果你原意,在发生劳动争议时,也可以请求按照最有利于你的情况加以判定。届时,与分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将视为无效,结果是你与总公司之间存在实施劳动关系,而你是被总公司派往北京的,其间相当于出差。
5、如果公司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而将你解雇,你有权要求北京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仲裁,因为你的实际工作地点在北京,法律程序也会支持你。当然,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到上海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这是你的权利。
6、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该法规定,应该签订但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后,公司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工资,超过一年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这种情况持续到2008年2月1日,你将有权获得双倍工资;如果持续到2009年1月1日,公司将被视同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无合同终止日期)。
7、综上所述,你可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尽管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但对你却最为有利。
衷心祝愿你工作顺利!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具有法定资格,就用人单位来说,应当是取得《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而分公司取得的是《营业执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不具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1. 你与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2. 分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
当然,在你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且征得你的同意的情况下,由于你实际是在分公司工作,分公司可以就工资待遇和工作时间与你签订协议。但是,不能涉及劳动合同的违约解约及其经济补偿等,这些要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需要签订合同的,与公司有纠纷,得看纠纷的性质,如属于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可以受理。如是股权纠纷就需要向法院起诉了
Q2: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都给你整理好了,您看一下吧 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问:劳动合同是应该在试用期的时候签,还是试用期满以后再签? 答:试用期内就应当签,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从第一天起,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为了保障大家的权益,劳动合同从建立劳动关系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建立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 问:试用期的期限应该是多长时间呢? 答:试用期跟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试用期的期限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根据试用期的期限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问: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答: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5、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6、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7、双方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补充条款。其中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比较重要,因为《劳动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规定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责任的认定、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和承担方式,所以由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常见于此处,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常常持此"尚方宝剑"提请仲裁,而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地位。 问:单位出具的标准合同,想增加或变更里面的事项,怎样做? 答:劳动合同的内容都是由用人单位来制定的,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处于主导权,劳动者在签订合同中,有自己的权利,要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的条款才有效,而且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是空白的,可以双方协商,把协商的内容填上去,比如合同期限、岗位、工资约定等等。如果劳动者认为还有其他条款需要约定,可以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问:在合同变更中,公司跟员工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怎么办?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问:合同期满不打算续签,公司强迫续签,有权拒绝吗? 答:合同终止以后,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有权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扣压劳动者毕业证时如何解决? 答:目前来说,用人单位扣压毕业证的行为属于抵押物,是明确禁止的。用人单位有这种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方式来解决。 问:在合同中规定在合同期内不能结婚违法吗? 答:违法的,侵犯了职工的婚姻自由的权利,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约束力。 问:公司以员工未将人事关系转至指定的人才中心为由,不给员工上四险一金合法吗?能以现金支付吗? 答:不合法。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无论档案关系在什么地方,或者是否是本地的户口,用人单位都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不能以现金支付,只能交到社会保险部门,不能发到员工手里。 问:在试用期期间,是否有资格享有四险一金? 答: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 问: 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利在工资中扣除各种税费? 答:用人单位对于国家规定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女性的生育保险金等)有权在职工工资中扣除。因此,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向劳动者承诺薪金时,劳动者应向用人单位认真了解薪金所包括的内容及各种扣费理由,合法的接受,不合法的应当拒绝。
Q3: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的签订最关键的是一定要依法合规,也就是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认真阅读。 2、劳动合同的期限问题要特别注意老员工合同期限的确定,就是: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必须自用工之日起计算不能从签订之日计算,否则出现纠纷要支付双倍工资。 3、期限的长短可以按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划分,工作越长的员工可以签订较长的期限,甚至工作满10年的还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也可以按员工的能力决定合同期限,学历高的、能力强的、关键岗位的以及经考验靠得住的可以签较长期限。 5、不管按什么决定期限,最好能拟定一个企业的管理办法,也就是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的程序和惯例,今后公司在发展都按同样的办法确定,谁都不会有意见。 6、工资的约定应该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的前提下,约定低一些比较好发的时候可以高,可以写成“不低于XXX”,这样的劳动合同执行时比较灵活,也不会留下把柄和后遗症。
老员工与新员工的工资可以分别约定;需注意双倍支付工资的问题;与老员工一次签订较好。
不签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还是签了比较好
当地劳动局有格式的劳动合同,可以参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薪酬需要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即可,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建议您详细阅读劳动合同法。
作为员工有权利成立工会组织,由工会代表与企业对于合同的多方面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另外可以找一名律师出席
Q4:劳动合同的签订到底是为了什么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的期限 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目前就期限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工作内容 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应当尽量明确地书写工作和岗位,做到定岗定位.因为岗位的设定直接关系到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工作,是否负有保密责任以及以后续订合同时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等一系列问题.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很多人在阅读劳动合同时往往不太注意这部分,实际上一般来说这部分恰是劳动合同的最大板块,其内容几乎涵盖了半部《劳动法》,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等规定都具体反映在这一部分. 4,劳动报酬 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并明确该劳动报酬是税前还是税后. 5,劳动纪律 劳动法中没有过多的规定,劳动合同一般也只做原则性规定,主要反映在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中.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五)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用人单位方面 劳动者方面
Q5:关于签订劳务合同
就是目前流行的劳务派遣,意思就是你跟第三方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却在现在的单位工作,现在的单位跟你没有劳动关系.
这样做你们单位是否给你补偿?因为如果与劳务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你们的工龄将重新计算,相当于你换了个工作,所以如果现在的单位要求解聘并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首先可向其要求赔偿.
另外,你与该公司签定的2次合同是否在08年以后,如果08年以后签定了2次合同,按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要求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不办理营业执照是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只要你们不是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大概就是钟点工),就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你们只要能证明有事实劳动关系,以及老板拖欠你们工资的证据,就可以起诉他们。不过一般情况下,必须先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满意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大部分地方都设有劳动仲裁委员会,你可以向他们问问。
企业无照经营而拖欠工资现象普遍,员工要拿回工资相对很困难。
你们可以一起找老板商量, 告诉他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如果不给清工资,就去工商局告发他。
这个最好所有的员工一起去,如果你老板是黑道那一块的, 那还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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