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备案加安许?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劳务资质备案加安许?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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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中央明确生育二孩无需再审批,孩子出生后去户口机关“备案”是什么意思

1、生育两个以内孩子无需审批

《决定》提出,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与以前生孩子需“审批”不同,今后生孩子采取的是“备案制”,生下孩子后去户口登记机关登记。随着政策的调整,准生证将被取消。

这被认为是在“准生证”制度实施多年后,我国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重大变革。目前在全国多个地方,准生证已经废除,取而代之的是生育服务证,如江苏生一孩已经不再需要审批。

2、流动人口两孩可在居住地登记

《决定》提出,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

3、建立出生人口监测预警机制

《决定》提出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4、继续实行计生“一票否决制”。

没看懂什么意思?

Q2: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劳务公司可信么?

谢谢邀请,我来回答一下你的这个问题!

2012年,全国人大对2008年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做了一次修订,此次修订只是针对劳务派遣的章节做了改动,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劳务派遣工作的重视程度。

在此次修订中,一个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重新从备案制改成了审批制,也就是说,在中国要想从事劳务派遣业务,必须要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批。

最后来回答你的问题,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是必要条件,没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公司不是可不可信的问题,是违法经营的问题;但目前劳务派遣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拥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并不一定就特别可信,还需要多方面进行考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头条职场 @李国庆 @头条号 @混沌大学 @HR新知派

Q3:事业单位招聘中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当前医疗卫生招聘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分别是: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四种方式的具体含义及区别想必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介绍介绍~

备案制

指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可以把备案制理解为浮动编制,你在医院名额是你,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不具体到个人,隶属医院。

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事业单位和备案制人员签订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了,双方可以继续签约或者不签,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合同制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短期工人,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

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临时工”,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和你继续签约。

但是合同制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险金待遇的是医院自己来制定标准,一般会比卫生局工资标准低不少。同时要补充一点,医院合同制职工是没有权利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

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是合同工。其工资、人事关系、社保等,都是和用人单位直接发生关系的。人事代理的工资收入等个人待遇、社会地位,只略低于正式职工。

劳务派遣

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通俗的讲就是我们的老板是劳务派遣机构,我们的上班场所是医院。劳动者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实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和使用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的双务合同。

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给付的,其工资水平不仅低于正式职工,也低于人事代理和合同工。

Q4:审核制、核准制和注册制的区分(要讲得详细点)

第一,硬条件上有所放松。无论是注册制还是目前的核准制都有一些发行上市的硬条件。这些条件在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下有所放宽,比如,核准制下要求企业要连续几年盈利,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允许没有盈利的企业上市。在此前提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要实行更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核心内容。

第二,实行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审核制度。发行人符合最基本发行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符合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切实发挥对信息披露核查把关作用。发行人、中介机构应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审核工作放在上交所。审核人员对相关的报送材料和要披露的信息要合理怀疑,要充分问询,而且要问很专业的问题,严格把关。用通俗的话说,审核是要审核出一家真公司来。

第三,实行市场化的发行承销机制,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注册制试点过程中,新股的发行价格、规模,发的股票市值多少,发行节奏都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决定,这和现在的做法有重大的区别。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投研定价能力,建立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

第四,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无论是券商,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以保护投资者利益。试点注册制更加强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义务和核查把关责任,对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将采取严厉的监管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强有力追责,实行依法治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信息披露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要出重拳,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第五,完善更健全的配套措施。建立良好的法治、市场和诚信环境,特别是完善法治建设,试点注册制将更强调工作的系统性、协同性,增强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采取更加丰富的手段提高持续监管能力,加强司法与执法的衔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释,并探索完善与注册制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核准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核准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

审批制是上市公司股票申请上市须经过审批的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实行“额度控制”。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申请,经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发行额度后,可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从1990年至2000年,中国股票发行采取此种行政制度。

注册制,即证券市场的证券发行注册制,是公司发行证券上市的制度,其区别于核准制。

特征是快进快出:在注册制下证券发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不进行实质判断,即降低上市门槛;同时配套有中介机构即券商对预备上市公司的考查,及对作弊中介商加强处罚;并配套有降低退市门槛的规则。而核准制手续多,上市和退市的条件都多,例如阿里巴巴、京东、拼多多等优质的新兴企业难以在国内上市、只能去境外上市,而一些业绩恶劣的上市公司退市过程很长。核准制改变为注册制,会导致市场生态出现重大变化,优质企业容易上市而劣质企业容易退市,退市则高位套牢的资金无法期望于下个牛市去解套,因此对散户的能力要求提高了,会淘汰部分散户而扩大机构资金和基金公司在市场的规模。

应答时间:2020-12-0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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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相关内容P116-117

Q5:审批制和核准制,备案制的区别

1. 我们国家在行政监管的时候,常见的措辞包括审批、核准、备案、登记和注册五种

2. 审批制是指某一政府机关对一件事项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审批通常是事先进行的,而且会对申请事项和申请材料做实质性的审查。

3. 核准制,设置公开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公开发行,但在操作中具体条件的解释和适用上,政府有一定的裁量权。企业价值由法定条件衡量。

4. 备案制倒确实是形式审查,政府机关只对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核查,理论上并不对申请文件的内容做实质性审查。但备案未必是事后的,有些时候也要求在实际行为发生前完成备案。

5. 审批制,不设法定的条件,纯靠政府判断谁能公开发行谁不能公开发行,没有一个固定的判断标准。企业价值由政府判断。

核准制,设置公开发行条件,满足条件的可以公开发行,但在操作中具体条件的解释和适用上,政府有一定的裁量权。企业价值由法定条件衡量。

备案制和注册制是一个制度的两个名字,公开发行不设条件,只要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政府只要求发行人将问题说清楚即可。企业价值由市场判断。

审批、核准和备案是立项的三种形式,之所以这样区分,是根据项目法人不同、项目性质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等因素来确定的。

审批制主要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这类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或政策性资金,且项目主体一般是政府部门,所以要求比较严格。

核准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已经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国企业投资项目或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这类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需要认真审查研究,要求也比较严格。

备案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国家产业政策允许的一般项目,这类项目要求相对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