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合同和公司合同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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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和劳服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体现的是劳务关系。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管理范畴。劳务合同中的“三金"是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不同主体、不同性质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是依法必须签订的合同;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机构之间的合同,不是法定必须签订的合同,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县、乡只是协助企业招工,而不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务合同取代劳动合同,更不能以劳务合同掩盖和代替其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劳动者推给劳动服务机构。 而劳服合同:是和劳服机构(根据1990年国务院第66号令《关于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的规定》劳动就服务企业业是指承担安置城镇待业人员任务、由国家和社会扶植、进行生产经营自救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签定的
Q2:什么是劳务合同?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Q3:劳务合同是怎样一回事,是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办理劳务合同啊?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据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
包含了以上内容的项目就应该办理劳务合同。
合同有效,约定履行! 非试用期需提前三十天书面辞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15天内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
Q4:劳务派遣合同和公司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的区别:
1、劳动合同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A公司上班
2、劳务派遣制,和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属于A公司员工,在B公司上班
不管签订哪种合同,签订时一定要明确保险、福利、待遇,避免今后麻烦。
劳动合同只有两方主体
即 劳动者 和 用人单位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有三方主体
即 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 、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
劳动者 与 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为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与 用工单位 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为劳务派遣关系
劳动者 在 用工单位 上班
Q5:请问跟公司签合同与跟劳务公司签合同的什么不同,区别在哪里?
跟公司签的是人事合同
跟劳务公司签的是专门的劳务派遣合同 年限是最少两年
按法律规定,与公司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2010年和你签订三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估计已经把你的劳动关系转到派遣公司了,也就是说,现在的单位只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才是你的用人单位。等于你已经换了东家。这样来规避法律责任。
你仔细看看那合同,是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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