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合同签几年合适?劳务合同是指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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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般单位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若是认定为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是劳动合同。若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为劳务合同。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进行判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一般单位签的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Q2:劳务合同是指哪方面?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据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
一、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二、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属于劳动法范畴,发生劳动争议时,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承揽、运送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范畴,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
第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而在劳务合同中。
第四,而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则是双方约定。
劳动关系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作任务完成后。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的相关规定,劳务关系则不需要、合同的内容不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无论从用人单位内部看。
第九,应当先申诉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属于劳动法范畴,还是从其外部看、社会团体或者个体工商户、承揽、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一,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义务、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劳动者都是以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劳动,还可以是自然人或家庭;劳务合同的用人主体更广泛;
第八。而劳务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与质量给付劳动报酬,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经济法范畴、企事业单位。二是被雇用者的主体资格不同、两者法律性质根本不同,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第三。
二,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双方的合同关系即终止,发生劳动争议时,是建立民事,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必须交纳社会保险,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除了上述单位外:劳动合同中发生纠纷。
第六,其法律人格在劳动过程中被用人单位吸收;而劳务合同(如雇佣关系,劳动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必须是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女55周岁或女工50周岁)的,劳务关系则不需要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同
;劳务合同的被雇用主体一方则只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行,职工完成的工作是整个劳动过程中的一部分。
劳动合同关系的被雇用一方必须接受用人方的劳动管理,当事人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另一方也仅仅是在一定时期内完成某项相对独立的具体工作、运送合同)。从法律适用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法律要求或约定的劳动者条件: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不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规定,发生劳务争议可以直接诉诸法院,劳动报酬一般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付酬。
第七。
第二:在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地位不同。
第五,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而劳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为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动条件:一是用人一方主体不同、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双方始终是互相独立的平等主体:劳动合同签订后。因此,他的劳动被看作是用人单位全部劳动的一部分,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统一管理,属于民法,如果是承揽合同则是承揽人承担责任,雇佣关系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记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第一,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合同履行阶段、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对合同主体的要求不同,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而劳务合同中运输合同主要是适合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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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斌
住所:襄阳市前进路金隆小区一楼
邮编:441000
联系电话:3221722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给你一个劳务合同范本更加直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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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2011年8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襄阳市名流文化用品公司 乙方:
日期:年 月日
劳务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
劳务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生产过程与交换过程的统一,消费过程可以独立于外,如服装加工,家具制作等等。还有一种是劳动者的劳动与购买者的消费同步,劳动者提供使用价值的过程,如饮食、理发等等,劳动行为以劳动成果的形式呈现。劳务合同是作为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就有关提供和使用劳动力问题而订立的协议
Q3:简述劳动合同的一般特征和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它是指劳动者同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协议,劳动者加入某一用人单位,承担某一工作和任务,遵守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其它规章制度。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协议,提供各种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受本单位成员的各种权利和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
(1)合同是法律行为,是设立、变更或消灭某种具体的法律的法律关系的行为,其目的在于表达设定、消灭或变更法律关系的愿望和意图。这种愿望和意图是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这种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种意思表示必须是合法的,否则,合同没有约束力,也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2)合同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为目的。合同当事人的协商,总是为了建立某种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一旦合同依法成立,这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建立起来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就是违反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主要表现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必须互相意思表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
劳动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本身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以合同形式确立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本人,另一方必须是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行政,不能是企业的党团组织或工会组织。
(3)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职业上的从属关系,即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后,成为另一方当事人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一员,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任何任务。这种职业上的从属关系,是劳动合同区别于其他合同的重要特点之一。
(4)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即双方当事人既是劳动权利主体,又是劳动义务主体,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义务完成工作任务,遵守本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劳动者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享受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险和生活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
(5)劳动合同的订阅、变更、终止和解除,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Q4:劳务合同应该有些什么内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视业务需要及乙方绩效等可提前与乙方解除劳务关系或征得乙方同意与乙方续签劳务合同。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务,也愿意承担所约定之劳务。 2、甲方根据业务需要,委托乙方承担工作。 3、乙方工作时间根据甲方需要确定。 4、乙方提供劳务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达到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5、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提供或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6、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劳务,向乙方支付报酬。 7、乙方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均由乙方原单位缴纳或由乙方本人自行缴纳。甲方依法代为扣缴乙方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1、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保底酬金元以及奖金。奖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如需调整劳务报酬,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本合同期满如双方未续签,则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有权视业务需要及乙方业绩情况等随时解除本合同。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3、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或补偿甲方元代替通知。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每拖欠一日按照所拖欠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在提供劳务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的金额据实赔偿。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Q5:什么情况都可以签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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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务合同的签订与争议劳务合同的签订与争议一、专题界定这一专题主要从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相区别的角度,说明了劳务关系的特点,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务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针对企业规避责任建立劳务合同时,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等问题。二、名词解释1.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一般的雇佣合同。它是确立雇主和劳务人员相互间法律关系、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的重要文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三、案例分析案例1不能用劳务合同逃避责任【案例】上海某公司以劳务工名义录用了失业人员南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南某根据公司的安排正常上班,公司则按该劳务工待遇按日计算工资,其他待遇比正式员工低,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后,南某因病住院。开始公司尚派人去探望,一个月后,公司通知南某30天后办理终止劳务关系手续,并承诺给予南某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南某不同意,双方由此发生争议。南某认为,自己与公司已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规定,自己生病正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终止劳动关系。至于双方未签劳动合同,责任在公司方。因此,他要求公司补发工资与福利待遇差额、报销医疗费及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公司认为,南某与公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未签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在未约定期限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南某终止劳务关系。发工资(男工每天工,双方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
但公司普通员工最好签订劳动合同,能受《劳动法》保护,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购买保险等,对普通员工更有利。
可以啊,但签合同时把待遇、福利方面协商好。
劳务合同试用于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后将劳务外派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个人觉得,应该考察该派遣公司为首要。
另外我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劳务合同跟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这你应该知道吧?但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动法,
签的时候谨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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