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款税率表(开具20万劳务费发票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税款税率表(开具20万劳务费发票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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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2021年个税税率表是怎样的?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先行实施5000元“起征点”进行了具体规定。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依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起征点5000元;其他扣除0元;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本年度累计应发税前工资—累计个税起征点—累计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累计项附加扣除,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Q2: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个税处理有什么不同

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个税处理有以下区别:

1、所得的范围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预扣税款方法不同: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3、起征点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4、税率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率表:

5、税前抵扣的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可以税前扣除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而劳务报酬所得无其他扣除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个人所得税有11个税目,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是其中的两个。本质区别在于提供劳务是不是这个单位(企业)的职工,职工要有劳动合同,企业应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职工的属于“任职或受雇”,是工资;个人从事设计、装潢-----------以及其它劳务的,属于劳务报酬。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七级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为3500元。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税率,费用扣除标准是:收入低于4000元的减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扣除收入的20%。

Q3:一次性劳务报酬如何预缴个人所得税?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何预缴,大家都回答的差不多了,我来回答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果不属于小额零星支出的话,需要发票,作为劳务报酬的支付方,需要注意的点很多,经过我的分析,大致需要关注以下几点,请耐心看完我的回答!

1、支付劳务报酬要不要发票?

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比如,找个临时工搬个东西、修个空调、别人给介绍个业务,给点介绍费等等,那要不要发票呢?按照增值税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果单次不超过500元,那是小额零星支出,只需要注明对方身份信息、劳务信息的收款凭证就可以,不要发票,否则的话是需要提供发票的。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所以,收取劳务报酬方应当去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2、支付劳务报酬时,要不要扣个人所得税?

很多人认为,对方已经去税务机关开开发票了,税肯定是交过的,其实不是这样的,对方代开发票的时候只交了增值税和其他税费,个人所得税是由费用的支付方来代扣代缴的,如果你细心的话,会看到,对方代开的发票的备注栏内有“个人所得税是由费用的支付方来代扣代缴”字样。

所以,在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的话,支付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可以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按哪个金额怎么扣个人所得税,含税金额还是不含税金额?

很多财务按支付的劳务报酬含税金额来扣个人所得税,其实是错误的,应当按照不含增值税金额来扣,比如:我公司支付给个人一笔佣金10300元,那么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10300/(1+3%)=10000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4、如果连续支付,个人所得税怎么扣?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同一个项目的连续劳务报酬,应当以1个月为单位,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比如:我公司找了个临时工,一个月付给他5次劳务报酬,一次800元,那么,应扣个人所得税为4000*(1-20%)*20%=640元;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些许帮助!

Q4:开具20万劳务费发票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开了劳务费发票报账,此笔支出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能入工资薪金支出,所以不应扣个人所得税。

而且在国税局开具劳务费发票(属于提供劳务),已经扣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20%,所以也不能再次扣个税。

Q5:工厂五年以来一直有代扣个人所得税,又没有交给税务局,应该怎么罚款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3种,分别是: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