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扣税标准累计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劳务费扣税标准累计么(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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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个税退税条件是什么?

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退税从字面意思上来说就是退回税款,退税是指在缴纳税款后,由于一些款项可以不用缴纳税款,导致个人所缴纳税税款多了,后续再进行结算时,会将这些多缴纳的税款退回到纳税账户,用于下次纳税周期抵扣税款。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3)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

个税退税的条件如下: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上一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退税篇,快来看看吧!

问:哪些情况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退税?

答: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应纳税额,就可以依法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主要如下:

1.纳税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纳税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问:申报完成后,哪些方式可以办理退税?

答:如果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等网络方式进行年度汇算申报,在税款计算后您可选择申请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Q2: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比例税率。对于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具体规定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10成。从实质上看,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是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 40%速算扣除数为 7000,另外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以应缴(100000-100000*20%)*40%-7000=25000元。

劳务报酬100000元查出税率为40%,扣除数为7000 劳务收入不超过4000 扣除800 超过4000 按应纳税所得额减征20% (100000-100000*20%)*40%-7000=25000元。 X=136764.71

10*(1-20%)*0.4-0.7=2.5

Q3:单位在外地取得加工性劳务费如何缴税

根据劳务费的实际数换算为不含税收入,按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按所交增值税的数额缴纳地方税费,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印花税等等。

有,劳动法规定了单位的责任权限,必须支付相应的劳务税收.但如果你个人没缴纳税收,你自己本身可能也会有偷税得嫌疑而被传唤(税额过大)。如果税额低于5%应该没什么问题,和单位协商处理就可以来,早点补交好了

Q4:劳务税计算方法

月收入不足4000的,扣除800元费用,剩余部分按照20%计算税费

你合并了之后,损失800元费用部分的20%税金减免,只能扣减一个800元,所以你至少多缴纳160元税费。

原来按两个月两次计税 是 (1500-800)*20%=140 两个月 280

现在按照3000 一次计税是(3000-800)*20%=440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首先给你解释下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没有超过2000元的,扣800.,所以此时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800,税率是20%

收入超过2000的,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

如果此时算出来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过2万,税率是20%,如果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5万之间,则超过的部分的税率是30%,此时应交的税=收入*(1-20%)*30-2000,如果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则超过的部分税率为40%

此时应交的税=收入*(1-20%)*40%-7000

Q5: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专项附加扣除共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个项目。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处于学前教育至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根据所在城市按每月1500/1100/8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

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非独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定项扣除,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被赡养人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