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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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工地劳务承包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地劳务承包合同样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宁陕县森林大酒店商用楼工程顺利交付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和条例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定立本合同条款,供双方相互监督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4、建筑面积:约23000m2(最终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条: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森林大酒店的整栋装修项目。承包内容包括:从地下室至地面以上十八层的砌体、内填充墙粉刷、构造柱、门窗顶过梁的预制安装、门窗边塞缝、女儿墙、压顶、屋面垫层、楼梯、散水、坡道及零星所属土建构造清理卫生等全过程。 第三条: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第四条:承包价款及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参照陕西99预算定额计算,阳台全算。双方确认价每平方按建筑面积壹佰贰拾圆(120元)人民币,管道层按标准层同等单价计算。由于地下室和一、二、三层楼层超高,在按图纸结算完后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第一层的实际建筑面积(第一层建筑面积约1500m2),合并在图纸的总建筑面积中一并结算。(此单价不含税)。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至90%,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97%,余3%为质保金,保质期为一年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六条:工期要求 每月以项目部下发的进度计划表为准。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同意乙方的民工在1#楼在建工程入住,但床与其他门窗、照明用电设施由乙方自理。严禁在建工程内明火做饭与使用电磁炉、电热棒并保证做好环境卫生。 2、甲方提供给乙方水、电免费使用。(主水管道接至楼顶、每层安装一个水龙头。电送上楼,每隔三层接一个三级箱。) 3、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内墙脚手架、搅拌机、架子车、灰斗车、大水桶、高椅。(铁锹、刮杠、滚筒、排刷、水管、灰盆、灰桶、扫帚、施工用线及其他手头工具由乙方自备)。 4、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一套。 乙方: 1、乙方必须提前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认真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组织配合好现场施工员的技术管理与安全指挥。 3、不得浪费材料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已搅拌的砂浆合理使用完,当日落地灰必须在当日清理干净并合理使用。 4、各楼层每个工序完成必须清理卫生一次(所清理的卫生必须从施工电梯运至一层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把垃圾从楼层里往外倒下) 第八条:安全 甲方应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遵守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条例并配合当地治安工作与工程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操作而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自负,轻者按有关条例或规章制度处理,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制裁。乙方在施工当中严禁违规作业。 第九条:其他 1、因图纸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甲方需给乙方另行计算费用。在乙方承包的范围外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调度临时用工,乙方应积极配合。所派的临时用工工资由甲方支付,技术工按每人每天150元,普工每人每天90元。 2、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万圆(50000.00元)人民币,该款在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额退还。 3、甲方应按合同及时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乙方 可暂停工程施工,或因甲方造成材料不到位及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甲方应给乙方补偿误工损失费及管理费。 4、乙方应按甲方进度要求安排足够的劳动力,不得耽误工期,不得无故停工、罢工闹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甲方有权强制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百分六十结算(包含甲方的一切损失费)。 第十条: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Q2:《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法律后果是什么?乙如何如何主张结算工程款?
1、《劳务分包合同》是否有效,要看甲与某开发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转包,如果允许转包,那该分包合同有效,反之则该分包合同无效。
2、如果分包合同有效,乙应按合同约定主张结算工程款,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或者行业惯例主张工程款。
3、如果分包合同无效,甲乙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乙可以按甲与某开发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报酬来主张自己的劳务报酬,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或者行业惯例主张。
合法总分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包合同合法;
(2)分包单位具备与分包工程相应的资质等级;
(3)对外分包工程须在总包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认可;
(4)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
(5)分包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再行分包。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总分包合同,应认定无效。
建筑施工企业将承揽的建筑工程转包的,不论建设单位是否同意或认可,应一律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甲方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该分包合同应为无效。
名为《劳务分包合同》但实际为转包,目前从形式上来看是合法的。但如果真的发生诉讼,则要判断是真的劳务分包还是假的劳务分包,如果是假的,有可能会认定为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建议乙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另外,如果真有较多设计变更,就算合同约定了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在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外又额外增加了乙方的工程量,也理应支付。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名为《劳务分包合同》但实际为转包,目前从形式上来看是合法的。但如果真的发生诉讼,则要判断是真的劳务分包还是假的劳务分包,如果是假的,有可能会认定为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建议乙方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另外,如果真有较多设计变更,就算合同约定了一次包死不作调整,但在工程量清单或图纸外又额外增加了乙方的工程量,也理应支付。
Q3:建筑业劳动合同一般怎么签订的?施工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作性质特殊,农民工参保有一定异地限制,目前国家强制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医疗保险。
这里是我们这的建筑施工企业劳动合同样本,你可以看看。
http://www.hb12333.com/hbldbzxxw/wsbs/wsxz/200906/090609155331_8a00888321a95f0f0121c405178200db.html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邮编: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乡镇 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 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 (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 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第九条 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Q4:建筑工程农民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60岁已经不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其与单位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因此并不需要为其购买社保,如因此发生纠纷按照民事纠纷处理。但为了明确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建议还是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循。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是双方合法权益的保障。因建筑工人的特殊性,不跟工厂工人一样排班。一般建筑工人签订工程量单价包干或日工价包干合同。
Q5: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吗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
专业分包与劳务作业分包的区别
根据《合同法》及《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方,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方。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分包方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为法律所禁止。实践中,总承包人或者分包人往往将承包的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来完成。此种情况下,如何认定分包方是违法的二次分包还是合法的劳务作业分包?
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区别:
1、发包的主体不同。专业分包的发包方是建设工程发包人或者工程总承包人,分包人不能再次作为发包方进行二次分包。而劳务作业的发包方既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分包人。
2、是否须经工程发包人认可不同。《建筑法》第29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也就是说分包必须经发包方认可,或者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对劳务作业分包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须经发包方认可。
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第2款、第3款规定:“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可见,劳务作业分包并不以发包方的认可或合同的明确约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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