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个人劳务合同范本?我该怎么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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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最早的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挺简单的,
首先要公司同意,到相关部门签字,确认你没有什么未清事宜,
然后将档案转到人才市场,或是如果有下家并可以接收档案,调档。
养老休险,原单位打停保通知单,拿停保通知单到新单位给新单位的人事部门,续交保险。
将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告诉原单位,让原单位帮转。
还有就是原单位出据一个解除合同的一个证明。
就可以了。没什么太复杂的东东。
只要原单位不为难你,直接找原单位人事部门就可以办了,这里说的就是个大概,我在沈阳,是这样办的,你直接问人事部,他们最清楚。
Q2:劳动合同的签订
这明显是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的,国家规定的是一天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五天,平均每月的工作时间是21.5天,如果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日加班1.5倍,休日加班2倍,法定假日是3倍。
你就可以简单算算这个工厂按照你说的时间来算最后会盘剥多少你们的劳动成果,所以建议你最好不要选择这家工厂,进入以后你的权益是无法得到保证的。
至于辞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可以走了。
你这么年轻,现别考虑无固定期限合同,
工作时间、加班都有国家强行性法律保护,你说的情形公司肯定是违反法律了,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以仲裁。
签订合同后,员工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需要签订合同的,与公司有纠纷,得看纠纷的性质,如属于劳动纠纷劳动部门可以受理。如是股权纠纷就需要向法院起诉了
劳动法对于加班时间和加班费都有明确规定,如果公司的政策违反规定,理论上是可以得到法律保护的;但实际操作比较困难,需要你有意识地收集自己加班的证据等等。
签订合同后辞职一般要提前通知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只有提供员工培训和涉密才需要支付辞职违约金)和同业禁入问题要看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无固定期的合同;另外据劳动法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附:
劳动法对加班的规定
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未经批准自愿加班能索要加班费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可以制订与国家法律不相抵触的加班制度,对符合加班制度的加班情况支付不低于法定标准的加班工资。
可见,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以上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内能包含加班费吗?
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应包含加班费。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据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即加班费)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1、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只要双方达到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就可以了。
2、合同期内,员工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
合同的期限是双方协商确定的;
在工作时间和加班问题上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签订合同后可以协议解除,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过试用期后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Q3:我该怎么签劳动合同
我是律师,就你所述,签合同不需要办。
实际很简单,你去办个待业证明不是证明你没有工作吗,没有单位会给你办失业证的,这是国家不允许的,你就说办理待业证,马上可以。
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同意一致签订的平等契约,不需要什么失业证,只要他(单位)录用你,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一个月之内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劳动年限内)。不需要提交什么失业证。
Q4:电子劳动合同
这个事情本来很简单,你单位的人有点为难你。理论上讲,新公司要给你办理保险时,你再回原单位去把保险转出来就可以了!转出来交给新公司的行政人员!他们就帮你上了!要是按规定必须原单位才能去社保中心办理员工社保关系中止手续,新公司也是由单位出面办理续交社保的手续,现在遇到这样情况,你可以与新公司的人员一道去社保中心说明情况,出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办理续交手续,有过社保中心给办理的先例 。
哪有这么复杂
你先问问电子劳动合同是哪儿管的,然后凭手中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去注销不就行了,哪有这么复杂.
1、你所说的“电子劳动合同”是不存在的,其实际情况应该是原单位给你开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但没有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在你的社保管理帐户档案中的“工作单位”没有及时改变,将来从新单位退休时与帐户中的信息不一致就会有麻烦。 2、所以你现要办的是尽快找原单位补充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把社保管理信息与你现在的工作单位一致起来,这个转移手续不仅仅是养老保险,还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都存在这个问题。
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退工单吗?没有,到原单位办理,然后办理社保转移。
离职了没办手续,
Q5:怎样签定记件工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计件工的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用人单位的名称是指用人单位的全称;根据《合同法》规定,住所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以外的能够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者姓名应是劳动者户口登记和身份证一致的姓名;住址是指劳动者主要生活居住的具体地点;外出务工人员一般登记其原籍地址;其他有效证件是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如护照。
(三)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确定下来的,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期限。也就是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内容是指劳动者要用人单位具体从事什么劳动,在什么地点劳动,怎么提供劳动,从事几项劳动工作等;工作地点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具体的工作场所,包括:场所位置、环境、条件等。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具体时间段,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计算,包括每日多少小时、每周工作多少天数或每月工作多少天数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工作时间的计算方式,超过法定的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休息是指劳动者免于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自行支配的时间,休假是劳动者带薪休息。休息休假主要有:工作间隙休息、日休息、周休息、法定节日休息、探亲休假、年休假、婚假等。
(六)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相应给付劳动者的货币。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交通费、电话费等
(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是一项法定的、要求劳动者及用人单位强制参加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享受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以与劳动者约定为由,拒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法定义务。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使劳动者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职业危害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或在其他职业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对生命健康的伤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是指上述规定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事项。
在装卸过程中发生意外,多少你都得承担责任。你想签订的合同是不合法的!
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以下可供你参考:
1、规定很长的试用期期限。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是单位并不是可以随意决定使用期的具体长短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动辄要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他的法定权利,并无违约可言。
3、仅仅订立一份试用期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劳动者就相当于正式员工,因为按照上海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要解聘劳动者,则应按照程序给出正式的解聘理由,劳动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如果是续订劳动合同不得规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约定是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水平。这种情况比较普遍,而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2008年上海市最低工资为960元)。
5、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劳动者有权主张自己的应得利益。
6、试用期内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按照上海市劳工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很少有单位可以做到第二点,因为许多用人单位公布的招聘条件比较简单,但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求却越来越严格。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若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一般都可以胜诉。
你单位这种用人情况属于劳务派遣的范畴了。劳务派遣中用人单位需要和派遣单位、被派遣人都要签合同,与派遣单位签定的合同主要约定用人时间、费用、保险、人员管理、违约与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与被派遣人签定的合同主要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要求、违约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范本搜“劳务派遣合同”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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