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区别?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何区别?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区别?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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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工资交个税和劳务费交税有什么不同吗,税率是多少,怎么区分法

1、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工资收入;

  2、一个人只能和一家公司发生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以外的收入是劳务收入;

  4、工资适用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收入基本税率是20%;

  5、劳务中间也有区别的,扣除率和免征额有差异的。

工资交个税按照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2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扣除标准:2008年3月份起,个税按20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劳务费交税按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报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正式员工按工资薪金交税,劳务费是临时的人员和不是本单位人员发的劳务费用。

个人所得税什么是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2011年8月31日前是2000元,9月1日后是35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应缴税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2000或3500(9月1日起执行)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个体工商户,如果是经营增值税范围的商品,则主营税种为增值税,然后是个人所得税。这两者均不定额征收(一般情况下如此),如果建帐建制了,有可能 实行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如果是属于增值税范围的,主体税种仍然是增值税。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依照《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一般情况下是建帐的,则,依照查帐征收,如果建帐不全,则会实行定额核定征收。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5,000元的50二超过5,000元到10,000元的部分10250三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201,250四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304,250五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6,750 二、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500元 50二超过500元至2000元1025三超过2000元至5000元15125 四超过5000元至20000元20375 五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251375六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303375七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356375 八超过80 000元至100000元4010375 九超过100000元451537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修改为:(9月1日起执行)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0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105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555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1005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2755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5505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税率为45%13505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级数应纳税所得额(含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20,000元的200二超过20,000元到50,000元的部分302,000三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解析:国家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只要单位有这个工种,就是工资。否则就是劳务。

Q2: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有什么区别

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身心劳动所给予的一定的金钱,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工资是固定工作关系中雇员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或者法定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主要形式之一。劳动报酬是对劳动者身心劳动所给予的一定的金钱,反映了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工资是固定工作关系中雇员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或者法定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行业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Q3:劳务费与临时工工资有何区别?

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不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数。而临时工属于企业的职工,临时工所提供的劳务属于非独立的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可以作为三费的计提基础。计件工资及其他临时工工资均可作为计提三费的基数。

临时工支取劳动报酬,理论是这些人给你发票,但实际根本不可能,怎么办呢?只能自己到税务机关去开发票吧,现在很多操作都是采取换算收入的方法来开发票,就是“发票金额=支出÷(1-开票综合税率)”,因为自己开发票的税金是不可以作为费用的,很多税务机关也默许纳税人打到发票金额中。

对临时找的人员,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以开回来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

Q4:如何辨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

辨别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的方法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由于任职或受雇取得的,也就是个人在某处任职,完成某一岗位职责,取得的收入就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该个人并不在其中任职,只是提供专业服务或是临时性的劳务。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二、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种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为您转载以下资料,希望有帮助。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如下:

(1)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同来看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 .从内容上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Q5:关于工资与劳务报酬的疑问?求大神指点。

1. 是指个人为企业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 、书画、雕刻、影视、录音、演出、表演、广告、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担任企业董事职务所取得的 收入,也属于 性质,按 项目征收 税。 2.区分 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标准是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某种技艺,独立提供某种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非独立劳动,从所在单位领取的报酬,他与支付报酬的单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3.A员工属于工资。如果有书面协议,则为劳务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