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工伤如何对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工伤如何对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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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建筑公司的劳务分包出现工伤事故是怎样担责的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有法定资质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可以向下线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14〕9号

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Q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何区别?劳务关系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简要来说,劳动关系是资方与受雇方单纯的基于《劳动法》确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劳务关系通常是三方以上,彼此以提供和接受劳动服务,基于民法确立的一种关系。两者共同点,都是有关劳动供需产生的法律关系。

区别在于,劳动关系双方是直接相关的,权利与义务对等,雇佣方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各种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而劳务关系,是部分相关或基本不直接相关的法律关系。比如,用工方是从劳动派遣公司录用人员,用工方与雇员是劳务关系,前者有义务提供必要劳动环境,保证员工休息权,但不用支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雇员从派遣公司获得这些利益。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要看用人单位是不是有安全责任,如果没有,不负责工伤医疗费用。雇员发生工伤需要找派遣公司要求工伤待遇。如果是其它劳务关系,比如帮工等形式的劳动供需关系,发生工伤事故纠纷,需要按照民事法律关系确定赔偿方案,不适用劳动法范畴。

Q3:给私人老板打工没合同出工伤怎么办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工人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不是工伤,是人身损害,由雇主按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Q4:和包工头做事出工伤,该怎么获得赔偿?

1、和包工头做事出工伤,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受害人提供本人在此工作的证明人、受伤时的证明人;拿着这些招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请求处理索赔。谁叫你,谁负责人,但这两个包工头都负有责任。责任大小看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而决定。

Q5:因雇工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不当出现事故,造成摔伤,雇主应如何给与赔偿,雇工本人有没有责任

回答1 划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的规定即“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即法律规定雇工事故责任由雇主承担,但雇工有重大过失的,可以相应减轻雇主的责任。回答2 .. 多点吧 看他们2人怎么 协商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这事双方都有责任,如果符合事实,你可以通过法律解决.至于雇主应该承担多少赔偿?可以根据损失的结果,以及法律,公正,你一定,会的到应该赔偿的!

北京博融律师事务所

由于不了解个人和事情的基本情况,无法判断具体数额!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一、雇主有义务赔偿;具体以具体案情定;

二、赔偿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计算,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不管是不是操作不当,雇主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属于工伤。

已满60周岁的,不是工伤,应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索赔。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