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劳务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劳务协议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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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工辞退有没有赔偿
不一定是 劳务工只不过福利是通过劳务公司到达劳动者手里。他是劳务公司的员工,只不过不是在劳务公司工作而矣。
劳务工是指没有常住户口,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工人
招用劳务工的条件是:
用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②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
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招用劳务工的程序是:
①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之前,应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招工理由、招工人数和招工地区。
②劳动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应与劳务工在上岗之前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需对劳务工进行培训或试用,应在培训或试用之前签订劳动合同。
③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用人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手续。
根据上海用人单位多年来招用劳务工的实际情况,这里应特别强调的是:用人单位招用劳务工,不得收取报名费及押金,不得将暂住人口管理费和应由用人单位负担的社会保险金转嫁给劳务工负担,不得强制劳务工向本单位投资。
也每个具体说明,你有没有签订相关合同?人家为什么辞退你呢?
首先你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如果未果,你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去告发!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说法的。但是你没有说清你签合同多长的具体情况!所以,对赔你工资的问题是一个月还是半月我无法回答!不过你只要找了劳动仲裁部门和劳动局监察大队你一定可以维护你的应有的权利的!希望你好!
应该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Q2:劳务协议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劳务协议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单位辞退劳务合同的员工需要支付赔偿,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律;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Q3:劳务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有赔偿吗?
被辞退劳务工不具备补偿。
劳务关系期间,单位跟劳务人员是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也代表单位对劳务人员辞退是不需要相关补偿。
是辞退吗。如果没超过试用期。就叫辞退。是没有的。如果超过了。就代表双方合同生效。就不叫辞退。叫开除。是要多付一个月工资的
Q4:劳务派遣员工合同期内被辞退可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我来回答:
1,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它的义务是为你找到接收单位,你的义务是履行好工作职责;
2,你和工作的公司,仅仅是劳务关系,仅仅有支付你工资的责任;
3,社保的缴纳不分是否为劳务,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
4,如果在签订劳动合同中,对工作的岗位有要求,那么该派遣公司有责任为你找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也可以因外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你相应的补偿;
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缴纳社保的行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无法定条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0、41、42、46、48、87条
你的问题很多,我觉得值得用法律途径解决的也就扣除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Q5:合同工被辞退,可以拿多少赔偿金呢?
(一)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特殊规定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扩展资料:
应支付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一章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在5月10日要求你做到月底,而你要求做到这个星期结束,单位同意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的规定,属于由职工和单位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单位应该向你支付一个月本人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1个月经济补偿金。
1个月的代通知金应该没有了,单位通知你月底就已是提前通知了,只不过没有30天。而你再提本周完,变成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