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合同样本?公司要派我到国外工作,需要签一个外派人员合同,谁有这方面的范本啊?多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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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 劳动派遣协议书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期间也是有收入的。但不是按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是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实际用工单位)全称 单 位 类 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 记 注 册 地 实 际 经 营 地 劳动保障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 岗位, 人数,工作的内容 ,工作地点 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 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 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 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 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 的 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 )方式结算: (1)由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 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员工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员工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员工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 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 %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 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Q2:劳务派遣合同样本

劳务派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很大,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公司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

具体到你的事情上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你与劳务派遣公司成立劳动关系,然后劳务公司把你派遣到中建下属公司工作,但你与中间下属公司不是劳动关系。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你是被派遣到中建下属公司工作,但也应该和中建下属公司的员工同工同酬。

Q3:出国劳动合同,出国劳务合同该注意哪些细节

一、切莫盲目相信出国劳务中介发布的广告和出国劳务信息。

二、必须检查劳务输出方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务输出资格。

三、签订出国劳务合同一定要慎重。最好咨询有关专家,如果你发现劳务输出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与广告宣传的内容不同,这个时候一定要到相关部门咨询。

四、劳动保障条款要明确。国内外的法律在劳动保障待遇上不同,在签订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劳动保障条款。

五、出国劳务合同违约责任要分清。

六、细节问题要遵守:

出国、出境人员在国外期间出现工伤,按照《国务院关于驻外、援外人员在国外牺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147号)和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6]266号)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出国、出境人员的劳动关系在国内并参加工伤保险的,在境外负伤、致残或死亡时,应由境外有关方面承担伤亡赔偿责任的,应向外方索取赔偿。外方给付的赔偿金归当事人或其亲属所有,但需要偿还国内垫付费用;

(2)获得境外伤害赔偿的,国内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3)境外伤残赔偿金低于国内标准的,补足差额部分;

(4)工伤人员及其亲属到境外定居的,凭生存证明领取抚恤金;也可以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并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Q4:急急!!!关于出国读研与就业派遣、三方协议

新劳动法明文规定不存在违约金问题 法律依据(重点看最后一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不会影响以后任何事

出国是有OFFER想走就OK的,三方协议其实你一毕业就失效了,所以签了和没签其实没什么,那是一种对毕业生实习保护协议,也是学校就业率的一种象征。其实对你来说关键的是派遣证,貌似它是决定学生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的关键。一般是签了三方后,由学校将档案和派遣证发往你的就业单位,如果是没毕业就有OFFER一般是到教育局留学服务中心提交OFFER,他们会帮你办理派遣证和档案存放,等你回国时你就还是干部身份。不过其实貌似派遣证和档案到最后毕业一般是自己从学校拿走提交给就业单位的。不知道你们学校是不是很死板了!实在不明白,我觉得其实问学校老师,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只会把问题严重化!还是问问你所在地的留学服务中心,没准他们有说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Q5:公司要派我到国外工作,需要签一个外派人员合同,谁有这方面的范本啊?多谢帮助!

外派劳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 )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XX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2006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四、各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体检、护照、签证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甲方提供给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具备如下条件:

1)年龄为18-45周岁,熟练工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机械操作手及管理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经体检合格)的男性,乙方的专业技术能力要尽可能满足丙方要求。

2)甲方必须安排和组织乙方参加健康体检、出境培训并取得有效期为三年的"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若体检或培训不合格,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甲方必须向丙方担保乙方在马来西亚的工作时间不得低于1年。

3、甲方必须按每100名劳务配备1名现场管理人员。甲方管理人员配合丙方对乙方进行工作现场管理,负责对乙方离开工作现场后的管理。

4、甲方负责乙方的后勤保障与管理,甲方应按100人配1名炊事员的标准配备炊事员,炊事员的工资由甲方承担,中方炊事员的进、退场费用、准证费用由丙方承担。甲方须按合理的标准提供伙食给乙方,伙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对食堂管理不善,引起不良后果,丙方有权干预直至收回食堂管理权,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甲方向丙方保证乙方办理手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6、甲方派驻丙方工地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驻在工地,若要离开或更换需征得丙方的同意并自行承担有关费用,否则按5000RM/次进行扣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参加马来西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六、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七、劳动纪律

1、丙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并依法实施。

2、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丙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

3、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奖罚。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丙方安排合理的工作,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消极怠工以及罢工行为,否则按违约处理。

5、乙方因事需要在现场休假时,必须提前向丙方请假且得到许可后才能休假,每月休假不得超过4天且不能累计。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九、甲乙丙三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1、乙方必须向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马币,若乙方没有能力交纳保证金,丙方将在乙方每月的收入中按100零吉特/月进行扣除, 直到扣满1000马币;在合同期满后,丙方应在合同期满后10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九、(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十二、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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