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营业税规定(劳务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劳务派遣营业税规定(劳务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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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一般纳税人劳务费属于营业税纳税范畴,则营业税的税率是多少

5%或3%或6%或11%

5%,再加其他附加,总税率5.5%,再加其他地方收费,总税率也可能5.8%.

税目税率表 

税 目 税 率 一、交通运输业 3% 二、建筑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 5-20% 七、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5% 九、销售不动产 5%

Q2:劳务派遣公司交哪些税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乎坦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扩展资料:

劳务公司是一个新兴行业,一般情况下,劳务公司组织人员,为其所需要的企业或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公司的人员受雇于春帆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为其受雇人员支付工资及相关待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岁森桐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3:劳务税多少

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800元的,不需要扣税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800元不足4000元的,为超过800元的部分;

3、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

劳务报酬收入:500元 所得税:0元

劳务报酬收入:1000元 所得税:(1000-800)*20%=40元

劳务报酬收入:5000元 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万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40000-40000×20%=3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2000×20%+(32000-20000)×20%×50%=6400+1200=7600元。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 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Q4:建筑劳务公司营业税的计算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方式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收入确认计税营业额。

Q5:劳务税和营业税的区别

中国没有劳务税这个税种,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要不征收营业税,要不征收增值税。

一、概念

  营业税,是对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其收入征收的税。

  劳务,分营业税应税劳务和增值税应税劳务,分别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

  营业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建筑业务分包给其他建筑企业,营业税问题

  新《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不包括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分包业务(不包括给个人、个体户),按总包减去分包,差额计算营业税。而且新《营业税条例》规定,总包单位不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各交各的,不过,需要拿到分包单位正式发票才能扣除。

  不过,由于原营业税条例规定的总包单位要代扣代缴分包单位税款,习惯性使然,许多地税部门,为图方便,还是在让总包单位代扣代缴,改变现状、规范操作还是需要时间的。

(一)建筑业的营业额的确定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这一规定,建筑业的营业额,为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全部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营业额。 (二)建筑业营业税税额的计算   工程价款是计算营业税税额必须首先确定的内容。   1.工程价款的组成内容。工程价款由下列四项内容组成: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预算单价计算的直接费,根据直接费数额和管理费取费标准计算的间接费,根据直接费、间接费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计划利润,根据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按国家规定的税金(费)标准计算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用公式表示为:    工程价款=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费)   (1)直接费。是建筑安装工程预算造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直接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各种费用的总和。直接费用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人工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的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   材料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安装费、拆迁及进出场费和定额所列的其他机械费。   其他直接费,是概预算定额分项规定以外发生的赞用。   (2)间接费。间接费也是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耗用在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上除直接费以外的费用总和。由施工管理费和其他间接费组成。   施工管理费。是管理人员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劳动保护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产和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利息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间接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劳动保险费和施工队伍迁移费。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劳动保护费,指国有企业由福利基金支出以外的按劳保条例规定的退休职工、离退休干部的费用和6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以及按照上述职工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还包括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丧葬补助费的直系亲属救济费。   施工机构迁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建设任务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施工队伍成建制(指公司、工程处或工区)的由原驻地调往另一地区(25公里以外),到另一个省、市、自治区承担工程任务而发生的一次性往返搬迁费。   (3)计划利润。是指为适应招标竞争的需要,促进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从1988年1月1日起,施工企业实行计划利润。利润率暂按工程直接费与间接费之和的百分比(国有企业为7%,集体企业为2.5%)计算。企业因此而增加的收入,应用于发展生产、增添技术设备。实行计划利润后,不再计取技术装备费。   (4)税金。具体指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是工程造价的具体内容。参照上述这些内容,根据预算定额,逐一计算、审核,就能确定出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   2.应纳营业税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没有劳务税这个税种,营业税是“营业税金及附加”

劳务税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