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担保人(有人出国劳务,我用公务员身份为其担保,担保金额为10万元,保证其在三年不非法出逃,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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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新县劳务局出国担保人需要什么要求?。
想出国务工,不一定要通过劳务中介公司和劳动局。建议你可以上网在各大招聘网站上找出国工作的信息,像智联招聘,前程无忧这样的知名招聘的网站,这样找工作机会多一些,公司直招的那种是没有中介费的,也不需要任何担保。
有家产,有一定的人际关系就行,常驻新县的人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出国劳务担保人
出国劳务要担保人本身这件事就是违法的,所以不需要去找。
出国打工需要担保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贷款)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您好,一般以合同形式体现担保关系。如果出国人员违反哪些条款,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大都以担保金额赔偿形式出现,比如,担保十万连带赔偿责任。
Q3:有人出国劳务,我用公务员身份为其担保,担保金额为10万元,保证其在三年不非法出逃,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首先您要与那家劳务公司签一份担保书,连同被担保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您的收入证明一起拿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被担保人正常履行合同回国,你的这份担保协议就自动终止了。不会再有后遗症。
重要是金钱担保。
其人回国后一切担保自动作费。
你好!
如果担保中说明是3年期担保的话,那3年后担保就会失效,需要重新提供担保
如有疑问,请追问。
Q4:出国劳务押金给退吗
既然是押金 当这项工作结束或者终止的时候 应该是全额退还的
那个不叫押金,一般叫做劳务费,一般合同上都会写的,你中途是你自己原因,这费用是不退的!
Q5:为别人出国做公证担保,到期后自动解除吗
是的。担保合同过了保证期即失效。担保关系也随之解除。
保证的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即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的有效期间。它事关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也是确定保证债务与诉讼时效关系的依据,因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
以下为法律规定的各种担保情形。
(一)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把保证期间分为有约定、无约定和约定不明三种。
1、当事人对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2、保证合同约定的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未约定。《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2条第2款规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二)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于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没有约定债务清偿期限的,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终止之日或自债权人收到保证人终止保证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之日起6个月。
(四)约定保证期间的变动,须经过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五)保证期间为不变期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1条规定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美加金联提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你在对别人做担保的担保期内,您不能出国劳务。 希望可以帮到你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