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其他连续劳务和其他非连续劳务的区别?劳务报酬所得税率?

劳务报酬其他连续劳务和其他非连续劳务的区别?劳务报酬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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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税率速算扣除表

应纳税所得额20000以下,税率20%,速算扣除 0 20000-50000 30% 2000 50000以上 40% 7000

举例说明:某明星演唱会,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收入60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收。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未加成应纳税额=48000*20%=9600元

(3)加成部分应纳税额=(48000-20000)*20%*50%=2800元

(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00+2800=12400元

为了简化计算,对加成征税采用速算扣除数法。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直50000元的,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1-20%)*30%-2000=12400

Q2:劳务报酬所得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三)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Q3:劳务报酬个税计算问题

按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由个人负担。因此,区别在于,公司支付48000元为不含税收入,因为,个人没有负担税款。而个人支付税款,其48000元收入为含税收入。所以说,个人自己支付个税计算出来的税额要小于公司代付计算出来的税额。

问题补充回答:不管你同意谁的观点,必须统一到税法精神上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99号文件规定,“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的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国税发〔1994〕89号文件中第十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详见所附税率表一、二、三)对应的税率;公式(二)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送你此文件链接:

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4&flag=1

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某员工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48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48000-48000×20%=384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8400×20%+(38400-20000)×20%×50%=7680+1840=9520元。

无论是单位代扣还是自己支付都应该是9520元

1、

你的工式是税后的金额,所以要先算到税前的金额,然后再上税,所以这个金额就大。

等于你拿到手的钱就是48000

2、

是税前的金额,你拿到手的钱是48000-9520

所以二者有差额。

计算依据不同吧.

公司是按不含税的报酬

个人支付的是按含税的报酬计算的

Q4:关于税率的问题

劳务报酬减除费用800元缴纳个人所得税20%是对的,但你要弄清楚的是你是发工资,应该按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是在校大学生,学习会计两年多了,没有这样的规定,正如上面所说的工资薪金扣除三险一金的超过2000元得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从今年9月1号起起征点也提高到3500元

依据这么多人所说,本人觉得也没劳务税,发工资仅是个人所得税,本人学过税收,老师也没说,劳务报酬倒是听说,属于个税里的

没听说过要缴劳务税啊

国家税法规定,个人工资在2000元以下的不用纳个人所得税,只有在月薪2000元(不包含2000)的,才按累计税率缴纳一定的税额,但在2011年9月1日起,国家把免征额调到3500元。

没有,纯属单位内部规定。

Q5:个人所得税劳务税率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订)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修订)第十一条的规定,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因此,你列举计算方式应该是错误的!

为便于您理解,我举例说明之:

假如:A某劳务报酬收入3800元,B某6000元,C某30000元,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1、A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600元

2、B某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1-20%)×20%= 960元

3、C某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

C某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20%×(1+50%)=4000+1200=5200元

也可以速算:

C某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