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劳务分包人员管理方案?劳务管理实名制方案?

施工现场劳务分包人员管理方案?劳务管理实名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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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07-12-8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七章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八章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九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第十章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一日执行,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Q2:劳务管理实名制方案

住建部门严厉打击不遵守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施工企业,由此可见建筑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已然是大势所趋。建筑企业面对住建部门如此严厉的打击力度,都急于寻求一套符合本企业发展的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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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现场劳务与现场标准化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现场管理可以考虑数字化管理方案,即是对生产现场设备进行“物联网”,管理者通过手机app即可远程监控到公司/制造现场,远程对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或下达任务。

我的优势在于无需自行搭建服务器,而是利用云端大数据技术实时将现场数据发送到管理者手上。

数字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Q4:施工现场民工管理制度

管理人性化,多关注生活细节,工资发放及时。住宿和工作环境适当改观。奖惩制度落实到位。工作能计件就计件。安排工作时,不要忘了安全教育,和所操作工序中存在的通病及注意事项。说话算话,不能朝令夕改。

1 明文规定时间,如果人多的话安排好什么时间段哪些人什么时间段用;2 宿舍的卫生和设施都可以计价,损坏的赔偿;3 浴室规定时间段用,至于奖惩无非就是轻的你可以罚他们把宿舍的或是浴室的卫生搞了,重的就是扣工资!

Q5:谁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成品保护措施?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

一、确定采购厂家。

  1。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协助确认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厂家。

  2。 生产厂家资质审查内容:

  1) 企业营业执照

  2) 生产许可证

  3) 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省级劳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质检机构检验出据的《检验报告》。

  二、编制年度计划。

  1。 各施工单位根据年度内工作计划编制安全防护用品调拨计划。

  2。 供应科收集汇总,施工单位的计划,排出采购计划。

  3。 安监科根据供应科提供的采购计划协助供应科做抽检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下发。

  三、施工单位

  1。 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调拨,发放和使用。

  2。 负责按规定记录、保存安全防护用品相关台帐。

  3。 施工单位负责按规定对所用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鉴定并填写相关台帐。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

  1。 项目部在编制年度施工、技术计划时,必须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规定依据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和《安规》附录F的项目,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辅助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科研试验所需器材、设备、书刊、声像带等。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由计划科组织相关专业进行编制,由安监科汇总。

  4。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等下达、同等考核。各有关工地、部门必须在管辖的施工、业务范围内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按期完成负责。

  5。 安全施工措施:

  5。1 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5。2 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责工程师审查批准,由班组技术员交底后执行。

  5。3 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见《安规》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班组技术员或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4 重大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见《安规》附录B)的安全施工措施及安全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并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总工程师批准,由工地专责工程师交底后执行。

  5。5 施工技术人员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 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找出危险点、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 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 人员、机具装备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 工地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 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的针对性预防措施,用程序直观地表示出来。

  * 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具、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 对无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地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成品保护

对施工班组的处罚规定

成品或半成品未按要求做好保护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在施工时未按规定要求保护他人成品,每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承包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场地移交后续工班,补办理交接手续,每个工班每次罚款2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坏责任自负.

下班后,不按要求关好门窗和水,电开关,每次罚50-100元,由此造成成品损失,施工班组负全责.

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处罚规定

由于对产品的保护管理不力,造成成品损坏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施工员,质安员各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在工程收尾期间,工地未张贴成品保护宣传标语,罚项目副经理200元;在每层电梯门口未张贴成品保护规定,罚主管施工200元.

业主投诉率的统计

不按要求统计及报送"业主投诉统计报表"的,每次罚项目经理500元,罚项目副经理300元,罚质安组长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