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劳务派遣(我在公司做了两年了,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裁员公司该如何陪尝我)

中建八局劳务派遣(我在公司做了两年了,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裁员公司该如何陪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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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在中建三局干劳务派遣,中交四公局让去他们公司给转正式员工,选哪个比较好?

建议去中交集团,毕竟人家口头承诺正式编制,对以后个人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

中建三局的劳务派遣应该不会和你交住房公积金,有活了让你上,拿奖金的时候要么没有,要么少得可怜,而且中建代编织的还分校招和社招的,待遇、升迁机会都有差别,别说你一个劳务派遣的了,他们内部人员优先级应该是校招>社招的,优先培养校园招聘的员工,同级别的员工待遇还强于社招的。所以就不建议在三局呆,浪费时间。

还有就是个人一点建议:

1.把专业内的业务搞精,不要局限一点;

2.做好自己职业的道路规划,是走管理岗,还是走技术岗;

3.趁年轻,有时间和精力,把能考的证都考下来(自己工作能用的,想挂靠的就不建议考了),比如房建、市政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中高级职称证,有了这几个本本在手里,走到哪里都是香饽饽。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Q2:我在公司做了两年了,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要裁员公司该如何陪尝我

1. 未签订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而有事实劳动关系,是可以去劳动仲裁的,工作正好2年的话,可以要求给予:基本薪资*2的经济补偿。即如果你月固定薪资3000,则补偿6000元。

2. 经济裁员,可要求补偿: 如果正好2年的话也是2个月基本薪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 未签订合同可要求经济补偿:

按劳动法,未签订合同,而有事实劳动关系,是可以去劳动仲裁的,工作正好2年的话,可以要求给予:基本薪资*2的经济补偿。即如果你月固定薪资3000,则补偿6000元。

2. 经济裁员,可要求补偿: 如果正好2年的话也是2个月基本薪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3:通过中介来的裁员还有补贴么

你指的中介来的员工是不是劳务派遣工?如果是劳务派遣工你裁员需和劳务派遣公司事先沟通,你公司不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贴、赔偿,因为你公司没有和劳务派遣工签署合同,然后劳务派遣公司去负责另外给劳务派遣工安排工作。

如果通过中介公司来的员工和你企业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你公司在辞退这部分劳动者的同时需要给予相应补偿。

劳动法对补偿规定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法还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搜一下:通过中介来的裁员还有补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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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外包工被裁员了有补偿吗

1、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被裁员就是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来定是否有赔偿。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的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5:面试中建某系统,因学校原因只能劳务派遣,hr说他向总部申请改为正式员工,等了一个月了,还要继续等吗?

你太天真了,学生气太重,没有社会阅历劳资说申请正式工你就信,国企招正式工不是儿戏,不是说申请就能申请下来,那是的有红头文件的。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有的,每年招工都是有计划和指标的,一般头年就定好计划了。不可能随随便便改。至于你等不等那完全看你个人意愿,但是有一条,入职的劳务工转正式工基本不可能呢。最后告诉你,国企里管工人的部门叫劳资,管干部的叫人事处(组织部)。从来没人叫什么HR,这词都是社会上私企的叫法,在国企不兴玩这洋词,这么叫就会不受人待见。觉得你装蒜,不务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