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最新政策(县里面事业单位招考,派遣制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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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女朋友是事业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打算考公务员,请问劳务派遣能干一辈子吗?
看来你的女朋友对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是一往情深坚贞不渝。这只能委屈兄弟随时做好“接盘侠”准备吧。
不要以为在事业单位上班,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你的女朋友你事业单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所以很多人都说:劳务派遣就是一个坑,到时候你想找个地方哭都很难。所以建议题主还是做好你女朋友的工作,让她努力去考公务员,这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一、什么叫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劳务派遣,通常是短时间的用工形式,如果是长期在一家单位工作,那就不能用劳务派遣工了。因此劳务派遣工通常是阶段性的工作。
二、劳务派遣的主体单位是派遣公司,而你女朋友的事业单位只是为她提供工作的场所。
由于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和社保,都是由派遣公司负责发放和购买。
因此劳务派遣工在事业单位,其实是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的。一旦只要事业单位的阶段性工作完成以后,那么劳务派遣工就会结束自己在事业单位的工作。
然后只能由劳务派遣公司,将派遣工派往另外的工作单位。因此事业单位的派遣工是不可能干一辈子的,随时都有可能走人。
三、劳务派遣工不可能与事业单位人员同工同酬,薪资待遇要低得多!
因为劳务派遣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相对来说这些工作岗位,技术性和专业性都会相对较弱。
所以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待遇相对来说比那些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会低得多,至于事业人员所享受的福利待遇,很多时候也是无法享受到的。
即使有些时候是劳务派遣工作干的工作,与正式职干的一模一样,也不可能会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由于正式职工的薪资待遇是经过人事核算之后,由财政统一支付。
而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则是由单位根据阶段工作具体情况,经过初步核算之后,向有关财政部门申请。而财政部门则会根据当地工资水平来进行划拔,并不是按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资状况来处理。
所以事业单位的派遣工是根本没有前途的。不是既无法转正,也不能能够享受正式职工的地位,往往是只能作为二等公民的存在。
如果题主的女朋友执意这样做,说明她并没有看清自已所面对的严峻形势,而是安于享受眼前的那份危险的舒适,那你还是好好考虑一下吧!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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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县里面事业单位招考,派遣制员工
可能是事业单位用工制度的一种,类似于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由人才服务机构派遣各事业单位,其实只要属于事业编制就行,就不必太介意。
参加每年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如果考试笔试和面试都通过,就可以是正式编制的的事业单位员工了。
请关注你们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一般地方每年都会有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招聘考试,在你们当地的人事考试网上都会发布招聘公告的。
如果你现在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但身份是派遣员工,那么,你要和单位的同事(已经有事业单位编制)多多交流沟通,如果你们单位打算公开招聘,你会知道相关信息的。如果你和单位领导关系处的好,面试环节还是很占优势的。
Q3:政府购买服务是什么意思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将由自身承担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并定期按照市场标准相互建立提供服务产品的合约,由该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产品,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履约情况来支付服务费用。
Q4:地方财政供养人员就是在编人员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如何区分?
你好,“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涵盖的范围不同,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例如,很多财政供养人员不是在编人员,在编人员也不一定都由财政供养。
另外,在编人员肯定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一定有编制。
第一种情况很常见,财政供养人员不一定是在编人员。
例如,目前法检两院中的书记员基本都采用聘用制的形式,有两种用工模式:一种是直接聘用,由法检两院和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财政直接供养;另一种是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和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法检两院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福利。但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支出最终还是由地方财政进行支出,也属于财政供养。
除此之外,像是环卫工人、大学生村官等等都是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人员。
第二种情况,在编人员不一定由财政供养。
最常见的就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之前,正式工作人员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但是工资福利由单位自行解决,而非财政拨款。
第三种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一定有编制。
正常情况下,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可分为干部身份的公务员和工人身份的行政工勤人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管理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参公管理和非参公管理,按岗位可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其中,工勤岗是工人身份,基本都是退役军士(士官)安置而来;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基本是干部身份。
但是,有些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是没有编制的,我仅举两个例子:
第一、消防员。根据官网公布的信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简单来说,一支消防救援队伍有一定名额的消防员编制,但消防员个人是没有编制的。只有通过国考或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成为消防指挥员后,才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第二、公立医院备案制员工。这些员工也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的,但实行报备员额管理,“占编不入编、定岗不定人”。
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有这个岗位的编制,但个人是没有事业编制的。
如果遇上事业单位改革,医院撤销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仍旧保留编制;而备案制员工的岗位一旦撤销,需要自己去找工作,稳定性差一截。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备案制员工和事业编制员工的待遇是基本没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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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事业单位备案制、合同制、劳务派遣有何区别呢?
事业单位这三种性质的人员实际上都是临时工,不过因为用工方式不同,在待遇上存在一些区别。
1、备案制
事业单位招录备案制职工一般有两个背景,一是单位现有编制不足又急需招录人员补充力量,于是会现行采取备案制的方式招录人员,待编制有空缺逐步解决;二是单位保留事业属性,但员工已经全部取消编制,比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高校取消事业编制后,其在职人员都是实行备案制管理。备案制职工的最大特点就是招录人员必须要到人社和编制部门报备,所谓的备案制就是这个意思。备案制管理人员没有编制,根据单位实际定级定薪,有的和在编人员一样拿档案工资,待遇没有区别;有的比在编人员略低,单位不同实际待遇有所不同。不过总体比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要高。事业单位备案制人员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准编制人员”。
2、合同制
合同制顾名思义就是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雇佣人员,多数集中在公益岗。近几年,随着机构改革和简政放权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正在逐步减少,推进购买服务社会化,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同时也是为了解决部分困难人群的就业问题,各地机关事业单位相继设置推出了公益岗,采用聘用制的方式招录合同制人员,补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公益岗有三大特点:一是招聘必须报人社、编制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招录;二是人员工资由财政列支,纳入经费预算管理;三是没有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外加少量补贴核发待遇,工资普遍较低。正式在编人员到手4000,合同制人员大致也就是2000左右。合同制人员无论是工资待遇还是发展前景都比备案制人员差,不过比劳务派遣性质的人员要好。
3、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当下机关事业单位普遍使用的一种用工方式。事业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雇佣劳务派遣人员,给予一定的劳务费用,由中介机构负责发放给劳务派遣人员。由于存在中介机构这个环节,必须要扣除一定的利润,劳务派遣人员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待遇要比用人单位给劳务中介的支出要低。另一方面,劳务派遣人员因为不与用人单位发生人事关系,不能转正更不能提拔,普遍没有归属感。劳务派遣人员可以说毫无前途可言。
综上,事业单位备案制、合同制和劳务派遣三种用工方式人员,因为没有编制,无论工资待遇还是职业前景都比不上正式在编人员。三者之内内部如果要区分优劣,政策的排序一般为备案制>合同制>劳务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