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问题咨询?

兼职协议属于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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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动合同纠纷案件问题咨询

您好!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充分考虑劳动仲裁的意见。你所准备的材料显得单薄了,你可以围绕劳动关系、劳动时间、劳动报酬继续补充证据。如员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职工奖惩通知或公告、加班、值班表第直接和间接证据,音像、视频、信息、照片等都可用。证据越充分,诉讼越有利。

不能起诉。劳动争议的解决是这样的:劳动仲裁,法院起诉,法院上诉,二审终审。

如果没有劳动仲裁委的劳动仲裁书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你的起诉的。

你如果证据确切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申请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从入职到签订合同期间的工资双倍赔偿

Q2:劳动法的咨询

你的朋友和公司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了。

问题是看谁提出的,如果是你朋友的自己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这样单位一般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得到经济补偿的。

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工资。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主动辞职也可获补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足额、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以欺诈的手段、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订立的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如果是因为迁居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Q3:有关劳务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从形式上看该合同没有成立。但是,只要你在该公司工作,就应认为你们之间存在劳动或劳务合同关系。请你注意平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报销记录、工作牌等。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主张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取得两倍工资

没有

有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才有效

Q4:劳务纠纷咨询

是按照你已工作的年限,就是6年。

你之前的公司把你们转到劳务公司,应按照以下执行,否则应把工龄算在一齐是按照6年计算。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单位批准或者同意。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可以追讨其赔偿责任。

离职后公司没有义务再给你缴纳社保,具体的可咨询当地社保局。

你很可能让公司利用你不懂劳务合同是什么含意,把你绕进去了。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

看定义你就知道了,劳务合同指你必须完成一定的劳动成果,所以没有工资一说。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工作一天,不管企业赚钱与否,劳动者生产出产品与否,企业都是要发工资的,而劳务合同可不是这个概念。

你只有把劳务合同发上来,让大家看看你和人家的合同到底是怎么定的,才能给你想办法。很可能你的公司已经和律师算计好了,很难可以突破他们的陷阱。

Q5:劳动合同法咨询

符合法律规定。

一般而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地位,与分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实际上是与总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在第二份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因为工作岗位和地点等变更总,公司提出重新另外订立5年期劳动合同,属于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前份合同,订立新的合同,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也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职工当时没有提出,且协商一致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再申请仲裁主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当时签署了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协议上标明了赔偿金额。但后来公司发现当时金额算多了。现在公司要求重新再签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把金额改了,我拒绝了,请问下,这算错了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要是公司没有按照这多算了的协议书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七)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四条: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