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劳务收入如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条件?劳务收入如何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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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如何确认劳务收入?

劳务收入的确认,同样要满足收人实现的基本条件,其确认的一般原则是: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采用完成合同法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完成合同法是根据合同完成全部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企业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时,确认营业收人的实现,收入的金额是合同价款的总额;完工百分比法是按工程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或完工比例,在会计年度末,按完成合同工程的比例作为营业收人的实现。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收入》规定,当以下条件均能满足时,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1)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Q2: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一、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什么收入?

员工的劳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收入;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如果属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则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如果该劳务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二、企业收入中包括劳务收入,劳务收入指哪些内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提供劳务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劳务收入的确认

劳务收入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加以确认:

(1)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劳务总收入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注明的交易总金额确定。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金额,企业应及时调整劳务总收入。劳务总成本包括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并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估计的成本进行修订。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只有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劳务收入与给劳动收入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的区别实际上是很大的。劳务收入的适用的行业和岗位也是有所限制的,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规定了一定的范围,但是对于员工来说收入的薪资构成是不发生变化的,只是单位由于营收的种类方式不同需要缴纳的税种也是有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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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收入是什么意思啊?

毛收入也就是毛利,是指销售收入减去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后的差额,没有扣除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灯其他杂项。

Q4:劳务收入如何确认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够加以确认:

(1)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劳务总收入一般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注明的交易总金额确定。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交易总金额,企业应及时调整劳务总收人。劳务总成本包括至资产负债表日止已经发生的成本和完成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作出科学、可靠的估计,并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估计的成本进行修订。

(2)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只有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时,企业才能确认收入。企业可以从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往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协议等方面进行判断。

(3)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Q5:提供劳务收入属不属于营业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属不属于营业收入要看实际情况。

1.单位提供劳务收入属于营业税应税收入。

2.个人提供劳务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

3.单位是专门提供劳务的,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单位不是专门提供劳务的,属于其他业务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三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的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估计的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

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小企业在取得收入时,应按已收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劳务服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应交纳的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同时结转成本。

营业收入与销售收入的区别

营业收入与销售收入不同。销售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总额;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上述各项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外购商品销售、废旧物资销售、下脚料销售、提供劳务性作业收入、房地产开发收入、咨询收入、担保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在企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