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需要发票吗(国税开具的劳务发票可以抵扣个税吗)

公司付给个人的劳务费需要发票吗(国税开具的劳务发票可以抵扣个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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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为什么我现在去邮政开劳务费发票,邮政的人告诉我,我还要交个人所得税?我要缴纳多少的个人所得税?

依法纳税是公民和非居民其他个人应尽的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上四项收入合并成为综合所得,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你开发票一万元,应该先扣除20%,再按20%税率预交个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汇算清缴,长退短补个税税额。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Q2:国税开具的劳务发票可以抵扣个税吗

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费用可以在睡前扣除,国税开具的劳务发票,属于正常的抵扣发票,可以抵扣个税。

Q3:劳务费扣个人所得税吗?

你们领导这样的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只要一查出来,肯定得补税。

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是: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如果该人员与企业存在劳动聘用关系,则其从企业中所获得的所有收益都是基于此雇佣关系,都应作为其工资薪酬所得。当然,你们可以以工资、津贴或者奖金的名义发给销售人员,这样计税结果也稍有不同,但是性质是不变的,都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要通过劳务费处理掉他们这些提成,那你做的劳务费表上面就不能写这些人的名称,只能虚构一些其他的人名出来,领了钱让他们签这些人的名。但是这也不是完全不用交税的,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 税率为20% 。例如: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正确处理这些提成的办法还是有的,这里我看就不好再说太多了,教坏小孩子。呵呵。

1、现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超过工资3500元 才需要交个人所得科;

2、如果是作为劳务费的,其税率为20%,劳务费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元,超过4000元,扣减20%费用,剩余的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无论是作为工资还是劳务费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务费少于或等于800元的,那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若能帮助你,望采纳!

劳务费扣个人所得税,一次性劳务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4000元的,扣除20%后的余额按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必须交的。

Q4:开具20万劳务费发票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开了劳务费发票报账,此笔支出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能入工资薪金支出,所以不应扣个人所得税。

而且在国税局开具劳务费发票(属于提供劳务),已经扣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税率20%,所以也不能再次扣个税。

Q5:单位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的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些单位除向职工正常发放工资、薪金以外,还根据职工从事本单位其他专项工作情况,以劳务费等名义发放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种所得实际是职工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应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