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劳务派遣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劳务派遣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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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关于劳务报酬,单位是否具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个人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以上均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因此,只要支付上述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均负有代扣代缴义务,并不是只对本单位职工的工薪所得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看下面的规定吧,说的很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上款所说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第三条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第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Q2:聘请老师讲课后支付劳务费,并且到邮局开了一张税率为4.66%的发票代扣代缴个税在下个月申报时如何做

劳务费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根据相关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

比如说,A销售人员当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个税;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税率为2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万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例如:当月提成5000元,则要交5000×(1-20%)×20% = 800 元个税。

3、我国税法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这里所指取得劳务报酬畸高是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情况。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的,不超过5万元的,加成至税率30%:应纳税所得额×30%-2000。单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的,税率加成至40%: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40%-7000。

我是来看评论的

Q3:我们公司是劳务公司,问一些如何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签订了合同 就存在雇佣关系

所以按工薪收入扣税 就是你写的1

百度联盟有没有以你的名义去交过税是个问题,如果交过那么把税单复印件拿来就可以当作完税证明了。

Q4:请问支付劳务费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我应该怎么做。是不是还要去税务局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

支付劳务费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借:制造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去税务局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根据完税凭证作: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你好!

支付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代扣:借;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

代缴后,凭完税凭证: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打字不易,采纳哦!

支付劳务费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代扣:借;相关费用

贷;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

代缴后,凭完税凭证:

借:应交税金-代扣代缴税金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1.如果对方需要提供《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就去税务局开具;

2.支付的劳务费为扣缴个税之后的金额。

Q5:劳务派遣业务中的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第二条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所以,劳务公司委托你公司代发派遣人员工资,你公司就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义务人吗,必须按照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准予税前扣除的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贵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务公司之间是购买劳务关系,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等属于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用支出,不属于贵公司的工资薪金支出,因此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贵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也不能做为计算三项经费税前扣除数的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