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差额计税依据?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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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在税务上的差别,是否有税务风险存在
劳务外包是对事,劳务派遣是对人,业务性质不同,税法上有一些特殊优惠,如后者计税符合条件可扣除人员工资。这种差别风险主要在国企,因为存在用工考核,普遍存在把实质的劳务派遣按劳务外包处理,除税务风险外还有用工风险和管理风险。
Q2: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劳务派遣服务是可以差额征税的。
具体情况如下:
1、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3、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扩展资料: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下所示:
一、征收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的范围是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税率
1、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
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税率是多少
新增两档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
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3、广告代理业在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内,税率为:6%.
广告服务,指的是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作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是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应纳税额
转型后应纳税额计算规则
(一)转型后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可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取得外地或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可按发票注明的税款抵扣销项税额
(二)转型后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交通运输业、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纳税人取得的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可按发票金额在销售额中扣除;
其他行业如取得外省市和本市非试点纳税人的原属于营业税可差额征收范围的发票,也可按发票额在销售额中扣除,但取得的本市试点一般纳税人或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不可扣除销售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改增值税
Q3:建筑活动分包是否都能适用差额征税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在“营改增”新政中,除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实行差额征税外,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也存在差额征税的情况。对于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情形有四种,一是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二是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三是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在提供跨县(市、区)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一般计税方法)或是3%(简易计税方法)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
在《建筑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4年第19号)等法律、法规中,对分包是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施工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
在建筑活动中,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属于转包行为。转包是非法行为。《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0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3.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4.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因此,如果上述公司提供的设计是勘察设计劳务,则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如果是其他设计劳务,应以取得的全部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问:我单位承接了一个总设计费为100万元的合同,其中分包给另一间设计公司30万,请问营业税是以取得的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分包设计单位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还是以设计总包收入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答:1)依据现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的规定,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勘察设计单位”是指:持有建设主管部门(如建设部、省建设厅)颁发的《工程勘察证书》或《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 “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 是指: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勘察合同》或《工程设计合同》取得的工程勘察总包收入或工程设计总包收入。 “勘察设计费”是指: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所定义的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 据此,请确定问题所述的是否为勘察设计劳务。如不属勘察设计劳务,则应按收取的总设计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而不得按总设计收入扣减分包给其他公司的设计额后的差额缴纳纳营业税。 三、建筑工程设计劳务是否属于勘察设计劳务 以上文件和回复都明确,如果属于勘察设计劳务就可以差额纳税,就是没说明什么是勘察设计劳务,为此,我查阅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从上面的规定看,勘察和设计是两种不同的劳务,其中设计指的就是“建筑工程设计”。 四、勘察设计资质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
Q4:劳务公司差额征税 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将差额扣除项目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利通劳务派遣公司选择适用5%征收率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则该项业务均填列在第5栏。
①将差额扣除之前的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535500填入“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
②第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初余额”应为“0”。
③将本期产生的可以差额扣除的525000填入“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扣除金额”应为2、3列的合计额525000。
④“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525000。本列≤第4列且本列≤第1列。
⑤第6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期末余额”: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本列=第4列-第5列=0。2.将本期销售情况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①将开具发票的(差额扣除前)不含税销售额510000及税额25500分别填入9b栏“开具其他发票”项下的3、4列。
②9b栏第9列“合计”“销售额”应为510000,9b栏第10列“合计”“销项(应纳)税额”为25500,9b栏“合计”“价税合计”为535500。
③第9b栏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应为可差额扣除的525000(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第5栏数据填写)。第9b栏次13、14列差额扣除后的含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为10000、500。
3.由于选择按照5%征收率简易办法计税,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进项税额5100元不得抵扣,不用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4.将差额扣除前的不含税销售额510000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5栏“一般项目”“本月数”,21栏、24栏、32栏、34栏“一般项目”“本月数”均填列“500”。
Q5:劳务派遣业务差额征税怎么操作。
发票系统里做代发工资10000元即可。 注意,估计这是你的第一个派遣业务是吗? 一定要到税务局专管员那里去做下说明,请他(她)给你下发票系统操作的指示,再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