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是什么交个税的?劳务报酬, 稿酬, 劳动报酬, 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的区别及联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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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 稿酬, 劳动报酬, 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的区别及联系是什么
Q2:求劳务报酬税费计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每次劳务报酬不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以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
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例如 某设计师一次取得收入6万元,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20%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在2万元至5万元的按30%的税率缴纳。计算时扣除2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所以答案上写的是60000*(1-20%)*30%-2000=12400元。
Q3:职工的劳动报酬有哪些;各是怎样进行核算的?
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
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你好!
工资的话,有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按照一定的标准核算的。 福利费,是按照工资比例计提的,一般来说是14%
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
以上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Q4:劳动法中的“福利”是指什么?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依恋情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 第一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 养老保险 (二) 基本医疗保险 (三)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 房屋公积金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和基金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住房基金磁卡。 第七条 企业设置的其它福利待遇包括: (一) 补贴福利 (二) 休假福利 (三) 退休福利 (四) 培训福利 (五) 设施福利
新劳动法前没有强制说一定要办,所以很多单位都在钻这个漏洞,但新劳动法规定,是强制要为员工办医疗、养老、失业、生育和工伤五个养,至于你说的一金是公积金吧,这个不一定,没有规定说一定要缴的。
就是你获得的劳动酬劳以外的各方面利益
是指奖金、休假、保险待遇、公积金待遇以及加班费 等等
五险一金啊
Q5:什么是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的预扣预缴率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3、劳务报酬”次”和”月”的规定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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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不缴税也要申报!
粉丝问: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800元,需要申报个税吗?
这个点还是有很多粉丝朋友搞不明白,很多人觉得没有超过800,不交个税,到时候也不用申报了,这样就错了!劳务报酬没有超过800元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
解析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的,由于计算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所以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
预扣预缴/代扣代缴/应缴税额为0,并不代表不需要申报,比如:某居民个人月工资4200,不考虑其他特殊情况,当月肯定不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也需要申报。
新个税对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汇总为综合所得。且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也就是说,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未超过800元,不申报必然会导致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的应纳所得额不准确,进而造成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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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混淆劳务工资申报
这样发工资最容易被查
自从发票管控越来越严之后,很多企业想虚开都找不到票了!这个时候大多数公司就会在工资上动手脚,特别虚列人员工资 、把在职人员工资按劳务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申报等情况经常发生,特别是建筑行业、劳务公司、高新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后不能再这样做了,小心要被请去“喝茶”了~
案例解析:前段时间公告过这样一件案例,我就简单给大家概括一下“某高新企业人为降低职工总人数,将在职人员工资通过劳务费形式列入成本费用发放,故意混淆劳务和工资,以达到少缴纳养老保险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目的,最后导致被税务稽查!”这个案子应该还没判下来,罚款是跑不了了,以后高新企业能够享受到的优惠也甭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