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属于职工薪酬吗?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劳务费属于职工薪酬吗?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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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费和工资有什么区别

1、劳务费与工资的区别是:支付劳务费属于支付劳务报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该人员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只是由于该劳务而发生的。由于该个人提供的是独立劳务,因此应纳营业税及相应的附加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支付的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按劳务报酬的计税标准)。而工资属于企业职工的薪金报酬,个人所得税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2、临时工如果只做两个月而且缴费基数不到2000元用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吗? 临时工和正式职工一样,不管是否达到2000元,每月都要进行全额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作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两个不同的计税项目,适用税率不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劳动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动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实践中很多纳税人混淆了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概念,适用税率错误,造成了税收隐患。

Q2:支付职工个人工资和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劳务报酬一般是偶然性的,是提供某一劳务时取得的报酬。而薪资是有雇佣关系,定期发放的。工资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的。

前者可能包括的范围多些,而后者一般就指完成某件事,就给多少钱的含义。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

Q3:劳务报酬跟工资薪酬所得有什么不同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存在雇佣关系,即有劳动合同等,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临时性的从事劳务而取得的所得。

这要看怎么理解,你可以简单理解成工资+劳务费=总收入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有11种应税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两项可能跟您的实际情况有关联。

您是在校学生,因为要读书,与企业不是任职、受雇关系,因此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缴个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税率是20%。您以前勤工俭学兼职时,之前的企业可能是错按“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了您的个税,而现在的企业的扣缴方式才是正确的。

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明确: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Q4: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有什么区别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如下: (1)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同来看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 .从内容上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Q5:劳务分包属于职工薪酬吗

一、正面回答

如果用人单位直接向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直接工资,则构成职工工资总额,如果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应作为劳务费支出,取得发票入账,不构成公司职工工资总额,不作为相关费用计提限额基数。

二、分析详情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哪些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