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劳务报酬收入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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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该怎么缴个税?

1、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2、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将和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3、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应当按相关方法(具体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如属于需要办理汇算清缴,应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5、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6、劳务报酬属于外部劳务服务,个人向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属于增值税范畴,应开具普通发票。对方为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要从工资中得出应税工资,用应税工资减去起证点,剩余的部分乘以税档,再减去该档的速算扣除数。而上海起证点一般都是5000元,应税工资是不算社保和公积金的,这就是上海工资税扣除的算法。

Q2: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个人劳务费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与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Q3: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行业?

首先来看,哪些属于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其次,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第一步: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预扣预缴公式:

1、收入低于4000,应纳税款=(收入-800)*20%

2、收入超过4000,应纳税款=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说明:

案例1: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2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2000-800)*20%=240元

案例2: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6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6000*(1-20%)*20%=960元

案例3:

2019年我取得了一次性设计费劳务报酬70000元,那么预扣预缴的个税为70000(1-20%)*40%-7000=15400元

第二步:纳税人(个人)做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税税款

根据新个税法,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的综合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所以在一年一次的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依法并入综合所得计算实际应纳税款,多退少补。

Q4: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个人劳务费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与工资薪金不同。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加征十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Q5:劳务报酬所得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方式如下:

1、预扣预缴,自然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由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预扣预缴税款时,如果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减除费用按照800元计算;如果每次收入为4000元以上,则减除费用按照收入的20%计算;

2、年度汇算,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