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再分包是否违法(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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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哪些行为是违法劳务分包行为?
答: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和《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市政府第224号令),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可界定是违法劳务分包行为。
(1)施工单位将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包工头”),与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或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协议)的;
(2)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但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又不是本企业职工的(即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的);
(3)劳务作业承包人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
Q2: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法吗?
起作用的还是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个人在与其他分包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在前面的合同的基础上
答: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务合同后,个人再与其他人签订劳务合同绝对是合法的。
法律没有禁止,但前提是不能影响之前的工作。
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 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由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求退还保证金。 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根据国家规定,履约保证金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不包括加班费,下同)的20%。 如果您与国内工作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25%; 如果您无工作单位或在派出期间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合同关系,服务费不能超过您在国外工作期间内得到的所有合同工资的12.5%。具体交费多少,您要根据合同认真计算。 请注意,交纳各种费用一定要索取收据,并保存好,作为今后索要退费的依据。
Q3:劳务分包指什么工程劳务分包指什么区别
专业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或施工总承包人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将承包的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专业分包人完成,由工程总承包人支付工程分包价款,并由总包人与分包人对分包工程项目负连带责任的工程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工程专业分包人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将所承包的工程中的施工劳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人完成,并由发包人支付劳务报酬的承包方式。
西方国家在劳动力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劳动派遣主要是为了满足灵活用工、弹性用工的需求。对劳动者来说,劳动在某种程度上已不是维持生存的手段,就业方式不会直接影响其基本权利,故更愿意选择灵活性和自由度较大的就业方式。而我国劳动派遣产生的原因很特别,最早出现的劳动派遣,是为了弥补外国驻华机构不得在我国境内直接招工的政策限制;曾经有个阶段,劳动派遣的盛行,是为了配合国有企业改革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置换职工身份;并且,农民工流动就业也是劳动派遣得以扩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Q4:我司中幕墙项目标后是否可以将该工程劳务再分包给其它公司?
幕墙项目属于专业分包,是可以对劳务进行发包的。也就是施工队伍~~~
Q5:什么叫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指计件或者计时的方式把工程的劳务分包给劳务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也就是:甲施工单位承揽工程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但还是由甲单位组织施工管理。
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