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以不缴纳社保吗(劳务公司员工的工伤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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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和企业签劳动合同出工伤企业需要赔偿吗
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认定后治疗费用工伤保险报销
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负责护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劳动合同法》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可以要求公司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两个月工资。同时单位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辞退你,是要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共3个月工资。 公司只是口头辞退,你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如果不用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如果公司不肯出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公司辞退你的话,可以考虑用录音工具。 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
Q2: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存在工伤赔偿问题
只有劳动合同,才是劳动关系,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是,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不能简单地凭名称判定,需要凭用工实质判定。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是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人地位;劳动者年满16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公司的做法肯定不合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首先断定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次国务院颁布的《工伤认定办法》第3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4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申请工商时别忘记了带上你的合同复印件!
后面的我认为也不合理,因为公司已经跟你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等规定,如果再加两个月的话说明又重新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很显然此决定不合法。
Q3:劳务公司员工的工伤理赔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劳务派遣公司和员工的关系是劳动合同关系,是真正的用人单位,工作地的用工单位和员工的关系只是劳务关系(借调关系),所以员工在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内容的单位为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支付。
Q4: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 工伤保险与意外保险
您好: 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这种说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工方式只有两种——”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劳动合同不分长短,用人单位都必须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条依据: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还有”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 《劳动合同法》 第68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社会保险方面”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Q5: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能做工伤认定吗
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工伤。虽然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但根据实际情况,能够认定为劳动关系,也可以作工伤认定。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包方或承包方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