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怎么样(公司要我的身份证原件给了有什么后果)
内容导航:
Q1:求老船员帮忙,我是即将毕业的本科航海毕业生,不知道该签什么公司,求解惑!
如果你想工资高(拿到手的吧,相对一些大公司), 升得快 短时间干船可以去中小公司
大中型公司我们国内 差不多的推荐几个:
长航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主打油类运输 中国油类运输第四)
新海丰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近洋集装箱 最近香港上市 前景大好)
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中外运集团航运产业的家底)
民生轮船有限公司(总部在重庆 历史悠久三大老牌航运公司之一)
福建省轮船总公司(中国老牌 声誉好 内贸加近洋)
浙江省海运集团公司(主打内贸 待遇还行)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内贸加近洋)
浙江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大概是地方公司中 较好的公司)
上海大新华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海航集团下属 很有活力的公司 发展前景广阔)
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上海唯一市属的航运企业 中日韩 待遇还行 福利很好)
稍微再大一点的就是 中远 中海 东方海外 台湾长荣 台湾阳明````。中远 中海的公司待遇一般低于市场价,但船舶还是比较有保障的,福利还行,如果想长期干船其实进这样的大公司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像台湾 香港的船东 待遇很好(相对大陆公司。与香港船东比较,台湾的公司稍微低一些),船舶性能和福利也还行,但要求较严格,尤其对英语要求高~~~这几年新加坡船东十分活跃,在中国招募了大批船员。但欧美船东在中国招募的船员依然维持在上个世界末的水平,虽然他们大力开发中国船员这块肥沃地,但由于中国船员英语水平确实是个很大的问题,很多船员面试都过不了。所以他们偏好于东南亚船员。(所以在校的时候就要把英语学好,特别是口语,听力,上船后就会感到明显有用了)。他们不直接在大陆招船员,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招募船员。建议刚毕业的实习生还是先在国内公司好好锻炼锻炼再去。
其实在学校学的很多东西与船上实际是不大一样的,所以等有了一定的海上资历的时候再考虑这些“境外”公司(像东方海外 每年都会通过广州明洋去 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学院招毕业生,其他的院校就不太清楚了,在中国目前MASK、TP、OCT、BW、OOCL、COSCON、NOL、PB、PIL、PCL、IMC、AET、MOL、GBLT、NYK、V-SHIP、WALLEM、K-line、、、等、比较活跃)。
这里也推荐几个相对较大的公司:
东方海外货柜运输公司(董建华家族企业 对OOCL这个公司不陌生吧)
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香远 散货大亨)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简称“中集”上海远洋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CSL 中海集运 船管公司招人)
河北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地方公司中最大的集体制企业)
中远航运公司(广州远洋,主打特种,杂货船舶)
中远散运有限公司(中国干散货运输类老大)
长荣海运(台湾Evergreen line 集装箱世界第四)
中外运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外运船员队伍发展刚起步,公司挺好)
阳明海运(台湾“国企”大陆船员比较少 上远外派比较多)
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特大央企招商局集团下属 油运实力非同小可 广州海顺)
OCEAN TANKER (新加坡海洋私人油船 最近比较火爆)
APL (新加坡海皇NOL 美国总统轮船)
BLT (金桥船务 著名华人在印尼创办 化学品运输世界第四)
TP(太平洋油*公司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公司 油运类亚洲第二 待遇很好)
马士基(武汉)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这个也算是马士基直招吧 至少是比较一手的中介)
大连远洋运输公司(很多人说他不好 但外面没见几个这个公司跳出来的,深思)
BW(中国船王包玉刚创建,很多人不了解这家公司,其实实力很强大 主要是油轮)
等。。
据反应,基本这些公司好一些吧~~~ 但也有很多人说他们不好,估计是对上述的几个国内公司的待遇存在一些疑问。个人认为对于一个打算长期跑船或者想获得好的资历再到陆地上去打拼的船员来说去这几个公司应该是不错的选择。好的劳务公司也推荐几个:
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海 最早的外派公司 实力强悍)
华洋海事中心 (北京华洋 跟北京中海算是一个档次 油轮业务比较多)
中远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中远劳务 外派也很不错 主要是正规)
上海海事大学育海船务(校属企业 可以信赖)
集美大学诚毅船务(校属企业 可以信赖)
青岛远洋船员学院育远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校属企业 比较正规)
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最近几年虽口碑不好 但外派实力是毋庸置疑的)
大连国际海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地方国际中 已经很强了 主要是香港和台湾船东)
青岛兴亚海事服务有限公司(新加坡万邦 背景大 外派化学品待遇全国数一数二)
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最近几年外派业务不断上涨,实力还行,但林子比较大什么鸟儿都有)
舟山东方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可能很多人不了解这家公司 实际比较强) 等。。
其他的像森海、中泉、中厦国际、威海国际、山东国际。。也还可以吧,有些船员老说某个公司不好,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真理。进劳务公司,一般都没有几个人说好的,因为榨去了不少船员的血汗,但拿到手的也还是不少的。呵呵 相信在干过外派的同行都深有感触。
就这些吧,希望能帮助你,上面肯定很多公司的现在的名字打错了,平时都这样叫,你自己去查查就知道了!!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可以去海员吧,去请教里面的老船员吧!!
Q2:如何不予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关于对外劳务合作的最新规定如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对外劳务合作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对外劳务合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对外劳务合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相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从事对外劳务(含研修生)合作的经营资格管理。
第三条 对外劳务合作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境内企业法人与国(境)外允许招收或雇佣外籍劳务人员的公司、中介机构或私人雇主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有组织地招聘、选拔、派遣我国公民到国(境)外为外方雇主提供劳务服务并进行管理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 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企业须经商务部许可,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并在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
境外企业、自然人及外国驻华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招收劳务人员。
第五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第六条 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第九条 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 企业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之日起30日内,根据原外经贸部、财政部发布的《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2001年第7号令)和商务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改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暂行办法的决定》(2003年第2号令)的规定,办理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手续,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 企业在领取《资格证书》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注册资本和经营场所的,应依法向原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经登记后30个工作日内,报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及商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可向其对外签约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派遣所需劳务人员。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或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开展招聘人才出境业务,除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十五条 被国家列为特殊专业的行业,由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订经营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 已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的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十七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被依法吊销、注销后,其经营资格自动丧失。
第十八条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的,应要求其在一个月内达到相应的条件,不能达到的,可报请商务部撤销其经营资格。
第十九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定,由商务部给予警告或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规定和国家出入境管理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由商务部给予警告。
第二十一条 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未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活动的,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商务部定期或不定期公布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和处罚信息。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748号)和《关于部分调整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条件的通知》([2001]外经贸发展字735号)中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会同国家工商总局解释。
二00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
商务部、工商总局令第14号
为适应企业改制的需要,促进西部地区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现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下列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七)项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在原企业经营范围内继续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但须依照有关规定申请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一)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以下简称经营资格)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合并,原企业已注销,合并后存续的企业或新设企业;
(二)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原企业已注销或放弃经营资格,其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整体划入的分立后的新设企业。
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分立,除前款规定情形外,分立后的新设企业符合《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注册时间要求除外)的,可依法申请经营资格。
二、年外派劳务人员少于300人的西部省区,除本规定施行前已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外,可特别许可其一家企业申请经营资格,不受《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的业绩要求限制。
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以你的情况 你已经具备 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了 书面要求补签!不签 立即仲裁!留好你4年没合同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 1年不签 你就视同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根本别理什么派遣 你现在厉害了 他要么强制解聘你!
要么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强迫解聘你 要承担 5--6个月平均工资的双倍计 10--12个月平均工资的解聘赔偿金
你自己玩不好 就找律师吧 你中层了 付的起的 况且赢了 可以找他们出合理的费用
好运~
======
貌似我回答的够全面的了吧
以你的情况 你已经具备 和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了 书面要求补签!不签 立即仲裁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留好你4年没合同的证据
1、你们不签字公司不能把你们签到劳务派遣公司。
2、草签的一份劳动合同没有去劳动局去审核。法律上无效。
3、不利的地方就是好板不满意。
你们应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就能补交所有的保险和再发一次这几年的工资。
还要对单位进行罚款。
详情看看我的百度空间。
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Q3:怎么搞出国验证
本地有公证处的,找找就可以了
出国劳务的资质认证是由商务部负责的 申请条件 :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 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 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 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 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申请材料 : 一、企业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 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原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六、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 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程序 : 一、 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 作日之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三、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 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四、企业自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许可之日起30日内,办 理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手续,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领取《资格证书》。 您可以在线咨询www.bjlw.org 参考资料: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
Q4:厦门海隆怎么样啊?
他们差得不是一点半点的,不说别的,就说待遇就比别的公司低好多;还有他们那的服务人员的态度相当的次,我就和厦门海隆的一个叫仓大仁的人打过交道,他说话简直让人无法接受,他会想方设法的贬低你来抬高自己,如果觉得你比他厉害,就直接挂掉电话,而且办事效率及低,连对外的接待人员都这么猖狂,可想里面的同仁都是再受怎么样的煎熬了,现在航运公司这么多,为什么不好好找找呢,千万别去这样的单位,去了就等于掉进火坑,就是跳出来也得烧掉一层皮。。。。。
这种小人也在那黑单位混不下去了,看看吧
更新日期:2009-6-4 人才编号:FJXM-296941
□ 基本信息
姓 名: 仓大仁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85年1月1日 民 族: 汉
婚姻状况: 未婚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体 重: 65 身 高: 168
户 藉: 中国厦门 现在所在地: 福建厦门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209231985010*****
□ 求职意向
工作类型: 全职 工作地点: 上海
意向岗位一: 行政/人事/文职类 文员/高级文员
意向岗位二: 其他 其他
意向岗位三: 其他 其他
职位名称和技能: 海员劳务派遣
期望待遇: 面议
□ 教育背景
学 历: 大专 毕业学校: 南通航运学院
就读时间: 2003年09月 毕业时间: 2006年07月
系 别: 航海系 专 业: 船舶驾驶
其它学习经历: 08年-09年参加学习厦门心灵空间-心理学
语 言 一: 英语 精通 语 言 二:
计算机技能: 中级 职 称:
能力与专长:
英文口语较熟练、办公软件操作熟练、上进心强、善于学习、思维较为缜密、逻辑性强 能较快适应等级观念
□ 工作经历
曾工作单位: 厦门海隆对外劳务合作有限公司 从事行业: 其他行业
单位性质: 国有企业 公司规模: 500人以上
从业时间段: 2006年5月 至2009年6月 职 务 一: 其他
职 务 二: 文员/高级文员 具体职能: 海员劳务派遣业务员
工作描述: 海员劳务派遣业务员
其他工作经历: 06年-08年外派至台湾船东从事远洋海员事业
08-09年从事海员劳务外派业务员
□ 个人自荐
Q5:公司要我的身份证原件给了有什么后果
你给身份证复印件 就可以了。原件 最好少拿出去。
采纳哦
原件一般只是供当面核对使用,基本上都用的复印件,你寄过去给他们原件,如果他们不还给你怎么办呢?对外劳务公司简单的讲就是劳务中介,中介公司什么都做的出来,我看你还是不应该把原件寄给他们的,他们会扣住你身份证不还的,到时候就只能他们说怎么滴你就怎么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