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解除应否补偿?劳务派遣合同怎样解除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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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你可以让原先的单位开一张证明,内容说明你在说明时间段,在哪个公司,哪个职位任职,离职时间是什么时候。
最重要的是要有那个公司的公章!一定要有。
这样就可以。
你可以在百度找下模版,写好给你原公司人事部看看,然后盖章。
原公司的人是不会因为这个刁难你的,你语气好点,不要说离职了就不好意思。大胆点!!!
祝你成功~望采纳。
有需要可以私信我
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合同通知书。
叫这家小店 开个证明,XXX于什么时候已经离职,签个字,SO eazy!
很简单,你打一份离职证明,去你原来工作的小店,盖一个小店的章就行。(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小型企业都是有公章的)
你与单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需要看是否属于合法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的,员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3、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Q2: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正好我前几天才办过类似的手续,如果是过去的单位是网上申报企业,你去要一下单位编号和密码,那个没关系,会给你的,进入劳动保障网,登录公司编号进入,选择企业网上业务,点击人员封存,输入你的社保编号,进行封存,封存到你断交保险之日,然后通知你先所在企业,提交你的社保编号,这样就能 给你交啦,中间有一段时间的断档期,你可以自己到社保中心补交,记住越早补交就越好,因为这是有滞纳金的,我就半年前漏交了一个月就交了200多滞纳金,只要不断档,劳动保障网上就能 给你衔接上,不明白再找我,记得给我加分哦 !我可是打字打了老半天呢!
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走人,不需要对方同意的,提前三日告知就可,你看看劳动法的规定就知道了,而正式用工期间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而且也不需要对方一定同意才行,你只需尽到告知义务就行。如果你在用工期间有接受专门的培训并且签订培训协议规定了服务时间的,那样则有可能需要根据协议进行赔偿。
对方不同意你的解除是不合法的,不过也证明你是有用之才了。可以的话你去好好和老总他们协商一下,也为了自己更好的人际关系。
事在人为,你应该好好和前单位的人说说,让他们给你开个离职证明。拿着这个离职证明,你到新单位去就可以了。就是说你已经和之前的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Q3:怎样去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怎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流程: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3、工作交接: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4、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6、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7、备案:对解除的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及原电子档案进行备案,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Q4: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务关系,需要负那些义务
公司如果只安装正常的劳动合同解除员工劳务关系 公司就不需要负担相应的赔偿 假如没有按照劳动合同 提前与用人解除劳动关系 公司需要补偿解除人相应的损失 这些在劳动合同协议中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如果没有的话 公司也要最少赔偿一个月的相应的工资
不明白啊 = =!
Q5:劳务派遣合同怎样解除求解答
劳务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内容关于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解除情形的规定,其基本思路是与本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此条第一款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即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有违法行为的,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单位因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此条第二条款规定了用工单位可以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及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见,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因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严重违纪违法,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就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将派遣关系中三方关系的解除情形纳入规定之中,有利于解除情形的法定化、规范化,有利于关系的理清及争议的处理,有利于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