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劳务派遗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无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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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遗合同到期,本人不续签,有无补偿金
合同到期待遇不降低个人不续签,没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不续签,就没有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2: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应该有补偿
不会。属于合同期已满。不用担心。
1、劳动合同的终止分两种情况
——合同到期单位同意续签,劳动者不愿意签,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劳动者愿意续签,用人单位不同意签,用人单位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解除或续签,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满一个月以后就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时候离开公司就属于解除劳动关系而不是到期终止。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4、按上述规定,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你最好的辞职理由,按此理由辞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既然没签,就不存在合同关系。没有合同谈何补偿。
合同期满,合同关系解除,权利义务终止!不会承担任何责任,除非合同没按规定履行或履行未完成!
公司没有补偿责任
Q3:劳务协议到期不续签,可以要求补偿吗
可以要求补偿,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
合同执行完毕,不续签合同,也没有补偿。要求补偿没有法律依据。除非公司在合同期内强迫加班且不付加班费,这样可以要求按规定补发加班工资。
劳务协议没有补偿,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标准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给半个月 。
Q4:劳务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有明白人能说清吗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你可以拒绝,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若你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若你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你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你续签同,但你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到期,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5:劳动合同到期主动不续约有补偿费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看,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条件(劳动待遇),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是你主动不续约的话,劳动合同到期就终止了,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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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则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提出不续签,则自2008年1月1日计算经济补偿金。
不能,单位开你才有。请采纳
主动提出不续约,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因此建议到期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