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税率是几个点(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劳务税率是几个点(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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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公司的税起征点是多少?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相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小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两者也有不同点,即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采用起征点制度的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采用免征额制度的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在税法中规定起征点和免征额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照顾,但两者照顾的侧重点显然不同,前者照顾的是低收入者,后者则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

  2011年11月1日起上调:

  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此前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举例:假设当地月营业额起征点为20000元,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

  则:

  1.实际营业额为18000元的,低于起征点,无须纳税。

  2.实际营业额为20000元的,达到起征点,应全额征税。

  应交营业税 =20000 * 5% = 1000元

  3.实际营业额为25000元的,超过起征点,应全额征税。

  应交营业税 =25000 * 5% =1250元

1、个人劳务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劳务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

2、个人劳务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20%。

3、个人劳务所得,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不满4000的,按照800元扣减费用,超过4000的,按照20%扣减费用,用剩余的所得来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体工商业户的劳务所得的营业税起征点为20000元/月

5、公司的劳务所得的没有起征点,都需要全额纳税的

Q2: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劳务发票属于地税局,你可以带好身份证和该笔劳务的合同到公司所属地的地税局大厅开票。你单位应纳缴5%营业税及附加,和另视金额起征点附征个人所得税,最后你所交的劳务发票的税率大概是7.0705%。

5%

Q3:建筑劳务费税率是怎么算的

按照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劳务按照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依照3%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同时按照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为计税(费)依据,依照城建税税率和3%教育费附加率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建税税率:在城市的税率7%;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税率1%。)

Q4:劳务税票的税率是多少

劳务报酬所得小于4000的扣除800元费用,高于4000的扣除20%费用,税率为20%

应交个人所得税为(120000-120000*0.2)*0.2=19200元

发票内容的话,开稿酬最好,还可以在应纳税额上在扣除30%

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为19200*(1-30%)=13440元

满意答案天街小雨6级2009-08-11对啊。税务所开的是有你们公司的信息的发票,只是还有一个税务的章而已 追问: 我在一个地方看到:“(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这样可以的吗??能不能告诉我谢谢 回答: 可以的。但很多劳务公司就是走歪路,明明用工单位用于支付劳动力社会保险的费用,劳务公司会从中扣去部份费用,由原来的四金或者五金减至最少的两金也的有,我老公以前就是这咱性质的劳务工。后业被用工单位正试录入后才全部交的。才知道是这么回事的。

Q5:营改增后个人劳务发票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建安清包劳务发 票,适用3%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七)建筑服务。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您好,我司有

你好,我司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