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被申诉企业,对方不愿意撤销,怎么办?为什么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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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现在的企业为什么大都要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而不与员工直接签合同
企业转制了,好多都变成私企类型的了,既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有劳务派遣,委托第三方签订合同,即可以避免直接用工风险,发生劳动争议时推给劳务公司,又能降低用工成本,少交社保或少发福利。
另外不排除有的公司HR与劳务公司存有猫腻。
很简单,这样的话你的劳动关系根本上还是和劳务公司的,你和厂只是劳务派遣的关系,虽然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和本厂员工应该待遇是差不多的,但是实际上还有些差别的.比如4金啊,中间还都有花头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厂就需要给劳务公司一定的雇佣费用,而这费用一般都是从劳务派遣工的薪水里挤出来的,因为你领薪水其实是由劳务公司发给你的,劳务公司发的钱是从厂里来的,至于厂里到底一个人给多少钱,你不知道,这其中又有花头了.
还有啊,虽然法律不允许,但实际上很多劳务公司就是这个厂自己办的,根据我上面说的,自己办的话操作起来更方便,其中奥妙自己想想就明白了.
Q2:为什么企业要选择劳务派遣?
其一,弹性用工
劳务派遣的本质是为了满足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现在的用工成本是越来越高了,但是对于很多的企业来说,为了满足需求,企业在固定用工方式之外,增加了劳务派遣这种弹性用工方式。弹性用工是固定用工的一种补充,也是在经济形势不确定的大环境中的企业用工趋势。
其二,人员储备
以前企业为了面对产品市场日益加快的变化形势,常常采用人员储备措施,因此在企业中总是存在一部分富余人员。自从有了劳务派遣机构以后,对于不可预见性的生产波动引起的临时性的劳动力需求,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满足需求。这样可以极大地降低人工成本。
其三,用工风险
减少或规避风险能令企业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很多共享经济类企业想通过劳务派遣解决企业的用工风险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毕竟不是保险公司,但劳务派遣公司有丰富的处理用工风险经验,旭程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严格的法律文本、合法的用工方式,最大限度的帮助客户降低用工风险。
其四,争议风险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由于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彼此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若提起劳动仲裁申诉,应以劳务派遣企业为被申诉人,实际用工单位只是在必要时可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仲裁活动。因此,降低了其劳动争议的风险。
扩展资料
国内各地劳务派遣制的实施主要是由各级政府所属的劳务服务部门发起的,是劳务服务业中的职业介绍的进一步延伸。常规的劳务代理工作,是介于劳务供需双方关系之外提供的一种劳务服务,是一种局外角色的服务。劳务代理工作延伸为劳务派遣制以后,就发生了质的变化,就变成了一种介入其中的局内角色的行为主体。
首先,有资格进行劳务派遣的机构.必须是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具有法人资质、被特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作为劳务派遣机构,介于劳务供需双方中间,一方面要根据用人单位对工人的需求,履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向用人单位及时选拔派遣所需的适用工人,并管理好所派遣的工人,确保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相关责、权、利得到有效的保障;
另一方面,在对选定的人才实施人才派遣前,要与被派遣人才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隶属关系,确保被派遣人才在派出工作期间相关的责、权、利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这就是劳务派遣机构有别于其他企业法人所经营的特殊职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派遣
Q3:为什么现在许多单位都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定合同?而不以正式合同签?有什么区别之处
当年,新劳动法将劳务派遣规定了下来,目的是规范劳务派遣关系(早就存在)
如今,用工企业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不仅规避用工风险还省钱(益处多多)
但是,劳动者派遣到务工单位难以管理,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公司(三方关系)
同时,劳动者在务工单位待遇没法相比,同工不同酬成为理所当然(差距产生)
结果,务工人员只得基本工资和加班费,派遣公司只办理几项保险(没人关心)
当然,派遣员工想要转正那就难如登天,石化电信银行大量的派遣(水也有源)
最终,劳动者所得细微不劳动却得巨利,可想而知企业谁不愿如此(只可惜啊)
今后,劳务外包将会大行其道取其代之,那是企业可就只要核心人
此外,全部是外包全部是生产外包人员,可是社会分配会朝哪儿走
结局,不言而喻!
你好!
主要是为了规避劳动法。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4:现在的企业为什么大都要员工与劳务公司签合同,而不与员工直接签合同
企业转制了,好多都变成私企类型的了,既然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有劳务派遣,委托第三方签订合同,即可以避免直接用工风险,发生劳动争议时推给劳务公司,又能降低用工成本,少交社保或少发福利。
另外不排除有的公司HR与劳务公司存有猫腻。
很简单,这样的话你的劳动关系根本上还是和劳务公司的,你和厂只是劳务派遣的关系,虽然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和本厂员工应该待遇是差不多的,但是实际上还有些差别的.比如4金啊,中间还都有花头的.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厂就需要给劳务公司一定的雇佣费用,而这费用一般都是从劳务派遣工的薪水里挤出来的,因为你领薪水其实是由劳务公司发给你的,劳务公司发的钱是从厂里来的,至于厂里到底一个人给多少钱,你不知道,这其中又有花头了.
还有啊,虽然法律不允许,但实际上很多劳务公司就是这个厂自己办的,根据我上面说的,自己办的话操作起来更方便,其中奥妙自己想想就明白了.
Q5:为什么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主要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逃避责任。比如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就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不想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还有就是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逃避给员工缴纳保险费用。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很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好,如果签订了用工合同,企业的责任相应的就明确化了,在工作期间造成的损失,企业就的承担责任,如果不签合同,企业就会以此来推脱责任。其实不用太过担心,劳动保护法还是最大化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后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满一年单位仍未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应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与单位协商主张上述权利,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主张上述权利!
但在主张权利时应注意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这些法律常识,完全可以起诉其单位。。。望采纳
只因为一旦签订了劳动合同他就会承担一些相应的责任.万一出现什么问题工人就会有依据来起诉这些企业
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单位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比如社保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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