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成本是一级科目吗?劳务费计入哪个科目?

劳务成本是一级科目吗?劳务费计入哪个科目?

内容导航:

Q1:劳务成本是费用类还是收入类?

劳务成本 既不是费用类也不是收入类,属于成本类科目

1,劳务成本属于成本类账户 。

2,成本类账户按照是否需要分配可以再分为直接计入类成本账户和分配计入类成本账户。

在工业企业,按照生产经营过程的阶段划分,成本类账户又包括劳务成本:

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对外提供的一项独立的劳务的成本,如“劳务成本”。

Q2:劳务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吗?

一、劳务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是反映成本费用和支出的,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对成本费用和支出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登,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和工程施工。

二、“劳务成本”科目的核算内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成本。

企业(证券)在为上市公司进行承销业务发生的各项相关支出,可将本科目改为”5201待转承销费用”科目,并按照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2、本科目可按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发生的各项劳务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建造承包商对外单位,专项工程等提供机械作业(包括运输设备)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机械作业”科目。

结转劳务的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Q3:劳务成本科目下属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劳务成本是指企业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相对于公司劳务收入而言,可以是公司内也可以是公司外。如提供修理、搬运、服务等,相应的人工工资、福利、劳保、相关费用等就是劳务成本。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那么企业所设的劳务成本的科目就包括以下几方面:

借记本科目: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贷记: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吧,劳务成本中的明细科目可以根据情况企业自己设置,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

会计准则上没有规定。如提供修理、搬运、服务等, 明细科目可以根据劳务对象设置,对方单位、客户姓名等;也可以根据劳务性质设置,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相应的人工工资、福利、劳保、相关费用等就是劳务成本。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⑴劳务成本是指企业对外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成本。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成本是指企业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可以是公司内也可以是公司外。借记本科目,如果真需要的话就可以设置。(2)本科目应当按照提供劳务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简单料、工、费三大项 如果想细的话还能再分。如,

只要便于劳务成本的归集、核算、查找就行了。 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成本,

如加工费、试验费等等。

Q4:劳务费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劳务公司,劳务费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是一般企业,且不是经常性支付,可与“其他业务收入”对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

  如果是聘用的临时技术或管理或后勤人员,支付的劳务费应记入“管理费用”。

  总之,除非本企业员工,一般临时人员的劳务费都不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劳务费的企业有责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使用劳务废的用涂,计入相关的费用或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材料的价值等。

希望能帮到你!

我是计入管理费用-劳务费

根据使用劳务废的用涂,计入相关的费用或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原材料的价值等。

Q5:劳务费计入哪个科目

如果是劳务公司,劳务费应记入主营业务成本。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的调整。

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