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怎么界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和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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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有什么区别,如何区分?有何法律依据?
楼上那位仁兄,不要生硬的拿你那点法律常识回答问题,误人子弟啊
最简单的区分方法:
劳动关系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雇员为雇主工作,雇主为雇员的工作支付工资。
劳务关系:其实劳务这个词是中国特色的,国外的劳动法中是不存在这个含义的;只是因为中国汉语言的特色,使得劳务与劳动仅一字之差,看似有很多雷同,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劳务关系是以劳动目标为标的,平等的主体之间,有需要完成一件事或一个劳动过程,将这个事或过程承包给另一个主体,带他完成这件事或过程后,给付事先约好的报酬。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便于理解,并不是严谨的学术回答。
Q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与判定
1.主体范围不同
劳务关系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自然人,而劳动关系主体一方必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主体关系不同
劳务关系双方主体仅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经济关系,而劳动关系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内容及纪律的管理。
3.主体地位不同
劳动关系中双方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较强,其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
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依附性、隶属性。也就是说,劳务关系的话,用人单位不得用内部的规章制度去约束劳动者,否则有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4.主体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当然,具有关于报酬以外的方面双方也可以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劳动报酬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务报酬按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
6.建立法律关系的要件形式不同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已经明确必须是书面形式的,如果不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将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等后果。而劳务关系没有强制性要求,可口头可书面。
7.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国家干预贯穿劳动关系的始终,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务关系则无此干涉,双方当事人可自由约定。
8.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关系由社会法中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务关系则由民法、合同法或经济法调整。
9.法律责任不同
劳动合同不履行的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缴纳,可加收滞纳金等给予行政处罚;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中的违约或者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10.解决争议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必须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处理后方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务合同纠纷发生后,可以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Q3: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详细区别?临时工是什么关系?
假如你们公司是a,临时工是b,那么公司的临时工就是b和a签劳动合同,由a来管理,发工资买社保等,c是派遣公司,如果b和c签合同,然后派遣b来a公司工作,那么就是劳务派遣,b和c之间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保,b和a之前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其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其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 区别主要有五点: (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可能是两个平等主体,也可能是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的关系,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 (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虽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实际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人单位是强者,劳动者是弱者。而与劳动关系相近的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相对于劳动关系当事人,主体地位更加平等的关系。 (三)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四)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合同法》。 (五)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临时工是劳动关系。
Q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和区别有哪些??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适用的法律法规也不同,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则由《民法》来调整。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动法》、《民法》 在劳动争议仲裁、法院审判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常常被混淆,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也出现偏差。如何正确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着重要的意义。 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共同之处是一方提供的都是劳动行为,但其本质的区别在于:提供劳动的一方是不是单位的成员,是不是以单位职工的身份参加劳动。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 一、劳动关系属《劳动法》调整的范围,而劳务关系属民事关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是用不同的法律调整程序。 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体的构成不同。 四、从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来分析 五、从是否建立了行政隶属关系来分析 六、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签订协议(合同)的法定条款来分析 七、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衍生的相关关系来分析 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问: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答:区别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第二,主体不同。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管理和被管理,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一种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付报酬的稳定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契约关系,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情况,劳务方只要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可,另一方无权作出额外要求。 第三,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两者关系的稳定性不同。事实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稳定、长久,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结合的关系,而劳务关系当事人之间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清结的关系。
Q5: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的关系。
参考资料: http://www.chinalawedu.com/huangye/viewarticle.asp?id=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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